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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业执照严审 百人连署抗议

2017-11-3 08:59| 发布者: 潇洒哥| 查看: 4701| 评论: 0

市消费者事务局(DCA)今年起严审洗衣业者执照,凡更新都必须提出房屋合法使用证明。上百名华人业者过去一周展开连署抗议新规,指出无经营许可证或房东没清除楼宇局(DOB)罚单等因素,导致无法在年底前更新执照,将面临倒店、失去经济来源。

数十名洗衣业者2日聚集在纽约温州同乡会发起连署,希望向市府反映无法更新执照的窘境。来自温州的陈乐云表示,她与先生2006年买下皇后区阿斯托利亚(Astoria)一栋公寓的一楼店舖,经营起投币式洗衣店,每两年更换执照都没碰过问题。今年8月她接到消费者事务局来信,要求12月31日之前更新执照时,除了如过往要保证保险(Surety Bond),还外加楼宇局的房屋使用许可证(Certificate of Occupancy)或不反对通知书(Letters of No Objection)。

陈乐云说,自家洗衣店原本就没完成自动洒水系统,未获房屋使用许可证,现在得先向楼宇局申请施工许可。她说,“房东有一堆违规安装锅炉的楼宇局罚单没打掉,害我拿不到施工许可,而且房东一直推托,马上就要年底了,安装洒水系统水管不够大,完工也至少要半年,怎么来得及拿到洗衣店执照?”

业者胡国栋在皇后区杰克森高地(Jackson Heights)的洗衣店拥有54年历史,他是2007年买下该店接手经营。今年8月他也收到消费者事务局有关更新执照的来信,马上就到楼宇局申请房屋使用许可证或不反对通知书。

“我提供洗衣机、烘干机等所有照片后,楼宇局办事人员要我三周后回去;第二次去,办理人员坦承出错,漏递一份文件,再拖三周;10月4日第三次去,直接就说我拿不到房屋使用许可证。”他一查才发现,这间老店从来没获楼宇局合法使用房屋许可,“我的律师说这店完全没问题,应该可获不反对通知书,楼宇局不该这样刁难我”。

连署发起人之一的业者林建南指出,经营洗衣店的华人愈来愈多,很多是像亲友借钱、向银行贷款,或是标会取得资金开业,买中等规模店要50、60万元,大型店要上百万元。他说,纽约市可能有上千家华人零售洗衣店,数百家受新规影响,“如果拿不到执照被迫关店,不只全家人失去经济来源,连带要资遣上千员工,我们必须抗争到底”。

林建南表示,将把连署信交给市议员顾雅明代为向消费者事务局协调。发起时间至11月3日(周五),地点在温州同乡会,地址为法拉盛友联街(Union St)31-12号,会所从上午10时开到下午5时,当天来不及连署者,可联系厉胜利,微信号:sheng2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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