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二全体一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下称《人权法案》)等三项有关香港的法案及决议案,根据美国的立法程序, 《人权法案》要正式成为法例仍要经过几个关口。
《人权法案》在众院过关后,参院版本的《人权法案》现已排期审议。据路透社的报道,参议院暂时未定下投票日期,但有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幕僚透露,相关的法案预计会排在未来数周审议,而参院版本的法案与众议院所通过的版本略有不同。根据程序规定,参众两院各自通的法案文本内容有差异,需要交去两院协商委员会审议,协商后的文本需再经参众两院通过。
法案在国会通过后,要交由总统签署生效,而特朗普至今未有表明是否会签署。不过,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有权否决(veto)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但总统行使否决权后,两院仍可以2/3的「绝对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override a veto)。
美国有线新闻网络/《时代杂志》/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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