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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走私玻璃鳗判囚8个月关押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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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21-12-17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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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香港籍男子涉嫌于今年4月从康州走私19.3公斤、市值8万6000元的濒危玻璃鳗(glass eels)到香港,被拘捕及起诉,他在7月与检方达成协议,承认一项走私玻璃鳗未遂罪名,判囚八个月;因在案件审理期间,他一直被当局羁押,量刑宣判当日已完成刑期,随即当庭释放。

根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因玻璃鳗数量连年减少,当局于2014年将这类鱼类定为濒危动物,仅有缅因州与南卡州的大西洋海域,可以合法捕捞这类鳗鱼,且缅因州对捕捞相关鱼类有严格的规定;玻璃鳗每公斤价格从3000元到5000元不等,在中国等地有极大的市场需求。

康州联邦地区法院16日表示,30岁的香港居民陈景祥(King Sheung Chan,音译,又名Nelson),今年4月7日在康州一个储藏柜内存储19.3公斤、价值8万6000元的濒危动物玻璃鳗,引起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关注,随后派遣卧底调查。

法院文件显示,陈景祥在康州接触卧底执法人员后,向卧底人员支付2万9500元,要求他们将活鳗鱼运送至甘迺迪国际机场(JFK);被告随后先前往甘迺迪机场的货运中心,领取十箱从加拿大运往美国的包裹,并将包裹替换成装有死玻璃鳗与活玻璃鳗的水袋,重新交还给工作人员,要求将货品运至香港。

执法人员拘捕了陈景祥并没收所有玻璃鳗,随后将这些鳗鱼放生到附近海域;经过三个月审讯,被告于7月1日承认为香港的亚洲水产有限公司(Asia Aquatic Company, Ltd.)和加拿大的Laknock Trading工作,除此次走私未遂外,他曾在2017年走私103公斤、市值34万元的玻璃鳗到香港。

法官原将陈景祥量刑时间定为9月30日,但因三方多次沟通,法官谢益(Michael P. Shea)推至15日宣布刑期;因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只被判囚八个月,因他被捕后,一直被当局羁押,量刑当日已完成量刑刑期,当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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