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初至今,大概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在「反送中」运动持续之际,特区政府会利用殖民者订立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宣布订定《禁止蒙面规例》(下称《蒙面法》)。这项法例的直接效果当然是要增加抗争者的参与成本。诚如该条例列名,不论合法或非法的游行集会,参与者均不能蒙面以阻碍警方辨识身份:背后的逻辑是,当警方更能辨识参与者身份时,便能针对性地做出追捕,对「反送中」运动进行系统性的打压。
吊诡的是,《蒙面法》出炉之际,同一天晚上香港各区同时发生自发式示威,而且行动规模已不再局限于集会和游行,示威者透过攻击在港的中资机构表达不满。更重要的是,示威者一如以往带着口罩和装备上街,甚至在法例生效那一刻依然如此。
威权政体透过法例打压公民社会的活动并收窄抗争的空间,其实于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在1963年的「冷藏行动」,当时新加坡的执政党便以保障公共安全为由,讹称当时的反对派想要透过武力夺取政权,继而借此进行大抓捕,以打击来自公民社会的挑战。从执政者的角度而言,这种做法固然有其吸引力:可以直接增加抗争者将会面对的政治风险,继而令抗争者从参与运动中抽身。
虽然如此,当执政者习以为常透过打压去处理挑战时,他便会慢慢失去思考其他管治方法的能力,对维持政治稳定造成损害。一些更有效的长期管治措施(比如吸纳部分的异议者继而使反对势力更难团结)便会在管治考量上变得次要。再者,若要利用高压的方式来维持威权政权的寿命,那么执政者便要越来越依赖国家机器(例如警察)去维持日常的政治稳定。
在这个过程里,一个不小心更会造成过度依赖,随时更会进一步削弱自身在政治冲突中可调动的策略和空间(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与特区政府的互动便是一例)。最后,若执政者过度依赖打压而拒绝妥协,更有可能令抗争群体更加团结,因为那些较为温和的抗争者,可能会因感受到逐渐增加的打压,为了捍卫既有的抗争空间,继而更支持「勇武」的示威者。
虽然《蒙面法》的实施能够长期扩大国家机器的权力,但10月4日当晚商家都感受到「空穴来风」,纷纷提早关门。同一天,特区政府也想像到《蒙面法》会激起更多抗争,因此宣布停课。一些公共交通工具亦因此提早暂停服务。结果是,整个城市因为特区政府而停摆。不少市民因此而被困于街上,有家却归不得。
当防暴警察到达并进行驱散时,即使是那些没有参与的市民,也能清楚感受到由特区政府所带来的不便和威胁。换言之,完全漠视民意的立法举动不单没有做到止暴制乱的效果,反而令更多本来政治冷感的市民感到不解甚至愤怒。
对一般市民而言,特区政府经常漠视民意,在不少公共政策上偏袒商界。在「反送中」运动期间,虽然民间已有清楚的诉求,当中尤以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最为强烈,但特区政府却多次无视这些要求,拒绝向大众给予一个交代。更甚是,在不少市民眼中,特区政府并没有承认自己的过失与误判,反而更变本加厉,想要收窄公民社会的活动空间。
这些种种均把市民推向支持示威者,不单没有令市民与抗争群体「割席」,反而令原本有点无以为继的「反送中」运动在短时间内注入新的动力。
「反送中」运动的发展固然是难以预计,任何看似无关痛痒的事最终也可能影响定局。但有点是肯定的,《蒙面法》的出炉并未能阻吓抗争者,相反,它的实施令当下的抗争者更为团结和获得更多市民的支持。在特区政府没有进一步的妥协下,争取普选的抗争者是不会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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