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
扬州仪征警方接报一起命案
有村民在仪征大仪镇境内
发现一具遍体鳞伤的男性尸体
疑似遭遇他杀
就在案发后不久
一名涂姓男子到公安机关自首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仪征
对此案公开宣判
更多案件细节由此揭开……
男子涂某是安徽人,他和妻子仇某(化名)都在高邮送桥当地企业打工。去年9月,涂某发现妻子经常以加班为名很晚回家,且和另一男子章某(化名)走得亲近,便怀疑妻子有了外遇。期间,涂某也曾找过章某当面警告,但章某矢口否认。此后涂某更加留心妻子动向,并掌握了她和章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
去年11月15号晚八点多,涂某听闻妻子又要加班,怀疑两人又要“私会”,便打算借机报复章某。据公诉人介绍,涂某事先查出,妻子和章某的私会地点在送桥镇李古村大塘土路边,就准备好一根钢管事先潜伏在茅草丛中守候。
当晚9点多,涂某果然等到了妻子仇某和章某一前一后进入小树林,眼看二人欲行不轨之事,涂某愤然冲出来并和章某扭打在了一起。
涂某斥责章某,并用拳击被害人左眼,二人发生争执后在地上翻滚,涂某持铁管击打被害人腿部、手臂等部位数下。
遭到铁棍殴打的章某当场跪地求饶,不过涂某当时气在头上并未就此罢手,仍将被害人踹倒仰翻路旁水沟,后用铁管戳到被害人口腔,随后涂某才离开现场,并将铁管丢弃于路旁水塘里。
根据涂某妻子仇某陈述,当晚涂某离开现场后,她和被打伤的章某并没有去医院,而是前往仪征方向准备住宾馆。可中途到了仪征大仪镇,章某因伤势过重倒在路边,且拒绝仇某找人施救,仇某随后也离开现场。第二天清晨,章某的尸体被路过村民发现并报警。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章某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伤人男子犯故意伤害罪,法庭一审宣判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涂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由民间矛盾引发,鉴于被害人张某的自身责任,可以对涂某从轻处罚。
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被害人负伤以后拒绝去医院救治,也拒绝亲友救助,综合症形成促进死亡,所以被害人对自身死亡后果负有一定责任,综合方案情况依法可以对被害人适用减轻处罚。
市中院一审对涂某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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