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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特快离婚留后患 再婚绿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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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12-2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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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廖女(化名)来美五年多,一直居住纽约,两年多前与前夫离婚,因考虑在纽约办理需时三个月左右,想在一个月内快速离掉,通过特快离婚广告委托移民顾问公司办理,在内华达州拿到离婚证。未料今年她与美国公民结婚后申请绿卡,据实写一直住在纽约,引起移民局怀疑,因此否决她的绿卡申请。律师指出,此现象在华人社区非常普遍,吁民众离婚别图快,尤其在移民相关文件上签字前,应请正规律师把关。


廖女五年前持旅游签证来美后逾期居留,她与前夫两年多前离婚,本可在纽约办理相关手续,却因两人都想尽快结束婚姻,联系“特快离婚”的移民顾问公司,没有仔细看离婚文件上填写的居住地址是在内华达州就签名,虽然内华达州家事法庭在一个月内就发出离婚证,但也为廖女申请绿卡埋下隐患。


她后来与公民结婚生子,不料绿卡申请出现问题。移民局因她申请时递交个人资料,显示她来美后一直居住纽约,与在内华达州离婚不符,给她发出“拒绝申请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办理廖女离婚的移民顾问公司,则辩称她曾居住内华达州。


律师朱益民指出,在内华达州居住六周以上才能在当地办理离婚,移民局指出,廖女在被质疑后,才说自己曾居住内华达州,“不可信”,移民局既然否认廖女离婚证书的法律效力后,自然不承认她与现任丈夫婚姻有效,“虽然她目前婚姻真实,但有的华人随便在文件上签字,希望用快捷途径达到目的,以为婚姻真实就能申请绿卡,却不知道曾经签过的文件为他们带来麻烦。”


他强调,目前川普政府收紧移民政策,民众更不可掉以轻心,在移民相关文件上签字前,务必请专业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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