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的紐約居民余清明(Qingming Yu,姓名皆音譯,又名於Allen),涉嫌以逾16萬元,三年前在法拉盛通過外甥買兇殺人,他日前以500萬元的財產抵押與六名親友的擔保等申請保釋,但因他財力雄厚且與中國關係密切,有潛逃的疑慮並對社區有危險,被法官駁回。
本報先前報導,來自江蘇南通的31歲男子顧欣於2019年2月12日凌晨,在法拉盛福樂大道(Fowler Ave.)一家KTV門外,被一蒙面槍手連開數槍射殺;檢警今年5月逮捕主嫌余清明,羈押候審至今。
余清明近期由辯護律師提出保釋動議,由六名親友擔保500萬元以及六處房產約370萬元的保釋金,願意配戴電子腳鐐,上繳他與家人的護照並限制使用手機等,換取在長島蠔灣鎮(Oyster Bay)的住處等候庭審。
余清明的律師指,檢方尚無直接證據顯示,他在曾出現案發現場,或與這起謀殺案有關,且他案發時在醫院接受治療。
紐約東區聯邦檢方否認上述說詞,指被告雖未直接聯繫開槍的張哲(Zhe Zhang)與阿卜魯(Antony Abreu),但他通過外甥游悠(You You)聯繫兩人;在游悠與張哲的多次通話中,以叔叔指代余清明,與被告是否生病無關,指他主導此案。
法院信息顯示,余清明曾分多次支付游悠16萬5000元以及張哲3萬元,被告雖辯稱這些交易與房產及其他投資有關,但證據顯示,游悠用這些錢賭博與購買奢侈品,指余清明對社區有危險。
檢方還指,余清明與中國關係緊密,妻子在當地有兩套房產,他還曾幫助一名非中國籍人士辦理中國簽證,且兩國尚未有引渡條款;此外,被告財力雄厚,在辦公室與家中曾存放30萬元與50萬元現金,有潛逃風險。
余清明的六名擔保人,年收入都低於5萬元,妻子與外甥更不足1萬5000元,六棟抵押房產中,兩棟在其女兒名下,但她並不清楚這些房產的具體用途,其餘房產也與被告無明確關係。
基於上述信息,紐約東區聯邦法官阿蒙(Carol Bagley Amon)裁定被告有潛逃的風險且對社區有危險,拒絕保釋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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