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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有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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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有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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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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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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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 18:49 上传
电视新闻上看的,大概十多年前吧,冬天,哈尔滨,一起车祸。
具体的记不太清楚,就这个细节令我印象深刻:肇事司机“酒后无证驾驶盗窃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超载逆行闯红灯肇事逃逸”。
事后想想这哥们刷成就真是把好手。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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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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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2014年贵阳,有3名男子于夜晚持刀欲抢劫一独行男士,受害人转身逃跑,3人狂追不舍。却追赶不上,情急之下劫匪将半米长的武士刀扔向受害人,可没戳中,刚好落在了受害人脚边,结果受害人瞬间捡起刀,返身开始狂追3名劫匪,3名劫匪后来还哀求受害人把刀还给他们,未果,被受害人一路追杀到警察局。
后来警察一边看监控记录一边笑瘫在监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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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网友
发表于 2017-01-22
这是我中学时代的事情了,我姥姥有个街坊,三十来岁,人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路上走着就会被警察查身份证那种,其实人老实的很,游手好闲,还爱占小便宜,按辈分是我的三侄子,昵称狗狗(是真的,我常听我姥姥这么叫他)。
下面要说的就是这个狗狗兄弟的故事,他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就想着发点小财,结果有一天晚上,他就发现村子外边的电线杆上有人偷电缆,他就不动声色,跟着那伙人,发现他们割完电缆之后藏在了一个破砖窑里,然后就溜了,估计是等风声过了,再来取。
狗狗高兴坏了,等第二天晚上,自己推个板车跑到破砖窑来偷电缆,大晚上黑不隆冬的,他也害怕,也担心偷电揽的人回来,就吆喝几声给自己壮胆“里面有人吗!滚出来!我带着枪和手榴弹呢!再不出来炸死你们!!”喊了几声,没人应,他才进去搬电缆。
他这一喊不要紧,被两个人听到了,谁呢?派出所新来的俩警察,其实警察早盯上这伙儿偷电揽的了,想着放长线钓大鱼,就派了两个新来的小警察在这盯梢。他这一喊,两个新警察又害怕又激动,一想这他妈还是大案啊,升官在即啊,留下一个人,另一个回去添油加醋给领导一说。
我们那个地方十多年连个杀人犯都没有,派出所就几把手枪,领导一听,得了吧,通报市局吧,市局报了省厅,省厅立马成立XX大案组,从最近的部队调来了两车武警,把那个破砖窑团团围住,疏散群众,拆弹专家和谈判专家都在来的路上。
狗狗兄弟此时还在勤勤恳恳的搬电缆,累了一晚上,终于搬完了,刚把板车推出门口,当时就懵逼了,赶忙退回去,我们当地公安局局长拿着大喇叭亲自喊话,说电缆的事咱不提了,你先把枪和手榴弹扔出来,别的都好说。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老街坊第二波~
我中学时候,我姥姥家有个街坊,人长得特别凶残,一身腱子肉,小时候听他爷爷讲隋唐演义听多了,爱跟人争狠斗勇,不到二十就已经是老街上小混混军团的二把手,人称大春哥。家里人实在是管不了他,就托军队里的长辈送他去当了兵。
大春哥去了军队也是刺头一名,奈何身体素质实在出众,根本不怕处罚,百八十个俯卧撑当饭吃,三来两去,成了个老兵油子。
有一次大春哥想回老家看女盆友,去请假领导不批,大春哥就动了歪脑筋。正好过几天部队去演习,他就诈病要求在军营养病,部队前脚走他后脚就溜了,然后回家三天开心啪啪啪,啪完回去部队正好演习完。
一切都很顺利,万万没想到,在回部队的大巴车上,竟然有人持刀抢劫,大春哥那个急啊,上去几下就把劫匪给干了,全车人那叫一个劫后余生啊,那叫一个心潮澎湃啊,大春哥那叫一个急啊,急匆匆赶回部队,好险差一点就被连长发现。大春哥可开心了。
结果过了几天,一群人来到营地敲锣打鼓举着锦旗要见亲人解放军...
连长当时就懵逼了,说我们这前几天全员演习去了,是不是认错了?乡亲们可不干了,说知道你们解放军做好事不留名,我们专门打听来的,然后连长机智的使用了排除法,让几个兵把诈病的大春哥强行抬到营门口,双方发生了感人肺腑的对话。
连长“是他吗?”
群众“没错,就是他!”
大春哥“老乡,你真看错了,真不是我...”
群众们当时就感动的热泪盈眶,多好的解放军啊!冒着生命危险和歹徒搏斗,完事儿不留名不说,都特么追到军营了还死不承认,太感人了!
然后大家纷纷赌咒发誓就是他没错,连长看着大春哥,慈祥的笑了。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PS:后来大春哥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捧着奖状去蹲了十天禁闭,部队里一直流传着“有个家伙因为蹲禁闭被授予三等功”的传说...
老街坊第三波~
我中学时候因为上学近,住到了我姥姥家。
那时候因为下岗潮,好多年轻人没法接班了,就在街面上游荡,成了混混,而他们的头领,就是老黄。
其实老黄并不姓黄,他只是女朋友多,因为老黄长得很帅,眉清目秀的,和一帮虎背熊腰的工人阶级子弟站在一起,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有一天黄昏,我们走在街上,迎面来了几个漂亮姑娘。
我百无聊赖,就教唆到:老黄,你要是敢去拍前面那姑娘屁股一下,我晚上请你吃饺子~
老黄思索了一下,义正言辞的看着我:什么馅的?
我说:我姥姥包的韭菜鸡蛋的~
一回头,老黄已经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去,狠狠拍了姑娘屁股一下,头也不回的跑了。
就这样,老黄和屁屁姑娘好上了。
好上之后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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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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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蠢哭!奔驰男酒驾撞车后躲进饭馆假装厨师烧龙虾】南京一名开大奔的司机酒驾连撞七车后,竟跑进路边龙虾馆,假装厨师烧起菜来。警察询问时,他边搅着小龙虾边说:“车要是我开的我是孙子,我真是烧菜的!”龙虾店老板看完热闹回来后,发现厨房里怎么多了个人在烧龙虾,关键是人被带走后,发现居然还烧的比自己好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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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1-22
两千年初的时候,当时正赶上严打,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案件。
北方某市有俩生意人,假设分别为刘二氓子和泼皮三儿吧,手下都有一群小弟,黑白两道都有涉及,然后发生冲突,刘二氓子想要进行个斩首行动,因为手下小弟泼皮三儿都认识,让手下小弟下手容易被发现,所以打算找个在野杀手替他”做掉“泼皮三儿。
还真让他给张罗到了,名字记不清了,假设就叫张大彪子吧。刘二氓子一看张大彪子,这家伙虎背熊腰,一米九的大高个,一脸横肉,虎了吧唧的,再一打听跟老婆也离婚了,有个孩子在奶奶家看着,没工作,平时一个人住,典型的孤家寡人亡命之徒。
于是刘二氓子给了这个职业杀手一些活动经费,并且把泼皮三儿的照片也给了他。
可惜所托非人啊!
张大彪子确实虎背熊腰一脸横肉,可惜本质上就是个离了婚的下岗工人,生活中缺少关注与关怀,嘴上也缺个把门的,而且估计也深受古惑仔之类电影的毒害,给杀手这一职业粉饰了不少浪漫主义色彩。前脚接了这活儿,后脚就跑出去吹去了。
先找了一堆狐朋狗友(主要是下岗前的工友同志们)喝酒,熟的不熟的叫了一桌子,然后宣布我再就业了,现在是个“职业杀”(张大彪子对职业杀手的简称),有个老板给了他三千,让他杀人去,明儿天气好了就把活儿做了,一个月做他个百八十笔买卖,咱是刀口舔血的人,说完对瓶儿吹。狐朋狗党一并称赞。
然后又上孩子学校去,孩子还上课呢让班主任把孩子叫出来,当着班主任的面跟孩子说,爸爸走上不归路了,现在是个“职业杀”,以后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然后跟班主任吹了半天说有个老板给了他五千块钱让他把一个黑道大哥做掉,他要去了。
之后来到一个小公园,一个人坐了一会儿,跟路人甲乙丙丁吹嘘了一番自己是个“职业杀”,拿着泼皮三儿的照片给路人甲乙丙丁看,人不乐意听还不行,比较悲催的俩年轻人上公园搞对象被他拦住将自己的“职业杀”生涯讲了十来分钟。
之后张大彪子又坐长途到一个小县城里,张大彪子前妻改嫁到那个小县城了,去找他前妻。长途车上坐副驾驶,然后跟司机聊,说自己是个“职业杀”,有个老板给了他八千让他把一个黑道大哥做掉,自己这是下县城买武器去。还把泼皮三儿的照片给司机看,司机看完了给卖票的看,还问司机你有没有仇人,我帮你杀了他,司机假装很配合的看了照片,唯唯诺诺地说你好厉害,我没啥仇人。
下了长途车去前妻单位找到前妻,约到个小饭店里,点了几个小菜一瓶白酒,让前妻陪他喝两盅,前妻不陪,他说他现在已经是“职业杀”了,有个老板给了他四万让他把黑道大哥做掉,然后掏出一万块钱还有泼皮三儿的照片给他前妻看,然后说钱给你买件衣服。他前妻骂他你个不着调的彪货他妈的能不能憋老整这有的没的玩意儿,拂袖而去。
望着前妻离去的身影,张大彪子心里非常难过,一个人在小饭店里喝干了一瓶白酒,拉着饭店老板谈了很久的“职业杀”生涯,要啥的人是谁,自己怎么被老板看中的,坐什么车来的,家里几口人,跟前妻的婚恋史……老板也不敢不听。张大彪子讲够之后步履蹒跚地走入了漫天大雪……
对,他出门之后就被泼皮三儿的人给宰了。
人泼皮三儿也不是吃素的呀,早就听说刘二氓子雇了个杀手要杀自己,屁股大的地方稍微一打听就打听到了(当然,从张大彪子的表现来看也不用怎么打听),然后在县城里找到他,直接勒死扔雪地里,钱顺手牵羊,泼皮三儿的照片拿走,证明身份的东西一把火烧了,寻思人生地不熟的谁知道死的是谁。
然后就是正常的侦破环节,警察接到报案找到尸体,这不刚开始严打嘛,命案必破不说还要严打黑恶势力。解剖发现死者胃里有没消化的食物,还喝了酒,警察断定应该不是在家吃的饭,可能是在一个小饭馆,胃里的食物还没消化,证明小饭馆就在不远处,结合时间一对比,应该吃的午饭,吃的挺一般,应该是个小饭馆,划定范围之后,拿着死者照片去附近的小饭馆打听。那个小饭馆老板对他的印象太深刻了,将他是“职业杀”的生涯介绍了一番;顺藤摸瓜找到他前妻和长途司机,前妻和司机将他“职业杀”的故事讲了一遍;摸排社会关系,亲朋好友、街坊四邻、老工友、班主任什么的都把他“职业杀”的生涯描述了一番,见过泼皮三儿照片的还描述了一下泼皮三儿长相和刘二氓子的背景;接下来确定嫌疑人、逮捕嫌疑人、逮住之后揍一顿、嫌疑人受不了全都招了。
泼皮三儿哭死了,本以为张大彪子“偷摸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万没想到张大彪子逮谁跟谁讲要杀自己,自己洗都洗不干净;刘二氓子也哭了,这哪是找了一杀手啊,合着一点正经事儿没干先敲锣打鼓放鞭炮宣传了一通自己还让人给宰了,这简直是雇了个新闻联播主持人啊。
泼皮三儿判决没悬念,刘二氓子雇凶杀人未遂的事儿定罪有点麻烦,雇凶杀人得有证据,得说出你花多少钱雇的。结果警察一调查,工友们说三千,街坊们说四千,班主任说五千,司机说八千,前妻说四万,小饭店老板说八万,路人甲说十八万,路人乙说二十八万……刘二氓子咬定牙关说一分没给,都是他胡吹的,他杀人跟自己没关系。
最后法院根据张大彪子的活动踪迹,请客多少钱,买车票多少钱,买凶器多少钱,小饭店多少钱……确定刘二氓子给的他是两千。他给他前妻的钱是自己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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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一刚高中毕业的女生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
人贩子谎称给找工作把小姑娘控制起来准备卖了。小姑娘发现后,说她有朋友也要找工作,于是把人贩子带到另外一个地儿,用极便宜的价格卖给了个炸油条的瞎眼老头。回家后告诉父母,父母报了警。警察开始找人,找到老头后发现,老头强行XXOO后,又转手把人贩子卖了......
这竟然不是段子,竟然是14年真实案件,关键人家小姑娘还未成年......
这是一真实的事,不是编故事,中央电视台一法制节目有报道,大家可以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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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1-22
2007年被人从身后掏口袋(从身后猛然间伸进我裤子口袋把钱抢出来,动作很大),抢了七块钱,我狂追50多米在某中学门口追上了。按住他就是一顿打,并把钱拿了回来。
结果我进去了蹲了三天,赔了2500.医疗费,抢劫犯屁事没有,因为他未满14岁。
抢劫犯家属一直闹要判我几年,按警察说法,如果不是学校周边有监控证明我是被抢的,我估计要蹲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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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1-22
1.
清代陈恒庆在锦县(现锦州)时的一个案子。村民李士宝夫妇,五十多岁了,有个儿子名叫林儿,刚刚结婚。
数月之后,林儿忽然僵卧而死。小媳妇赶紧喊他俩过来看,就看见林儿下体血污,掀开一看,阳物没了,被割掉了。老夫妇就怀疑是儿媳妇干的,不然谁还能干这事儿?儿媳当然不认,就被扭送到了县衙。
县令讯问,审查得知这小媳妇并没无凶器,而且也找不到“割下之物”,更没什么作案动机。小媳妇说:“昨晚就看见他从外面急匆匆回来,直接躺床也不说话,我以为他睡着了,后来喊他他也不醒,才知道他死了!”县令看林儿之妻,文静贤淑,不像坏人,可是又没找到凶手,且暂把她关在监狱。
且说林儿的一个叔伯兄弟,是卖针线布头的货郎,摇着拨浪鼓,走村串巷地叫卖。那日,走到一村,村有一女,刚刚成年,开门招呼货郎说要买东西。买成付钱,却掉地上一个纸包。货郎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个阳物,已经枯萎了,赶紧给她包起来复原,放在原地。这时女子的仓皇复出,捡起纸包来拿了回去。货郎就住在这个村的店里,详细探访打听,得知此女十分不检点,丑声四溢。他怀疑就是这女的把弟弟害了,于是控告,一审而服。
原来这女子和林儿有私情,爱得死去活来,誓为夫妇。但林儿又不敢向父母禀告,只依媒妁,娶妻之后,此女怀恨。数月后,林儿又来,重修旧好。交媾完毕,趁林儿熟睡,女子拿出剪子,毅然决然地剪掉了林儿的小鸡鸡。林儿负痛急归,很快就死了。
县官判此女罪当论抵。
2.
还是陈恒庆笔记里头的。
乡民李六,牵着驴,迎他媳妇,从岳父家回自己家。路上因为有其他事,距家也很近了,就让他老婆自己骑着驴先回家,他去别的村要个账,稍后回。
他媳妇就骑着驴,慢慢走。迎面,一个大肚子男,也骑着驴,得得而来。两头驴,一公一母,就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开始嗥叫骧腾。他俩人就都被亢奋的驴,掀地上了。把主人掀地上以后,那俩驴就开始交媾。见过驴交媾的朋友应该知道,一群人不一定能分开他们,更何况只有他俩。两人也一开始也的确试图去控制他们,然而驴的劲太大了,又犯了倔,根本控制不住,两人只好站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它俩……
看着看着,他俩也受不了了。“亦顿触淫兴”,携手走向了苞米地,走向了人生的大和谐。
事毕,妇甚畅。包裹内有枣糕,就作为礼物,送给了大肚男,大肚男欣然接纳,珍爱非常,两人遂骑驴相别。
该男子骑着驴,拿着心爱的枣糕,到了一家村店,把枣糕放在了案上。可巧李六收完账,也在。一看,这怎么跟岳父送我的那么像呢?彼此询问,一见如故,沽酒偕饮,酒酣畅谈。酒酣,李六问枣糕哪里来的。大肚男因为和这位朋友聊得很嗨,就如实相告了,说是和一骑驴美女在苞米地里爽完以后人家送的!
李六就知道是自己媳妇儿和大肚男出事了,他默然而归,质问其妻,其妻羞愤自尽。李六也非常生气,也没跟岳父家说实话,买了棺材,说是暴病而亡,不久后就下葬了。本来一切也都结束了,可是……
棺材被埋在了一个庙外,庙里的老和尚,听见坟里有动静。于是,他掘坟开棺。这小媳妇苏醒了,老和尚就把小媳妇藏在了后舍。小和尚一看这事,就把老和尚给杀了,把老和尚放在了棺材里重埋了。不知这小和尚是正气凛然,还是想要独霸小媳妇,没有交代。
总之,李六的岳父家,这时候已经听闻女儿根本没病,是上吊死的,于是就告李六。官方就去查验尸体,一看居然是个老和尚。就审小和尚,小和尚如实坦白,论如法(故意杀人)。事件最终的结局是,李六的老婆回娘家了,李六不要她了。而大肚男,则挨了一顿板子(和奸),捂着屁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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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妓女与太监离婚案。
清朝末年有个叫张静轩的太监出宫独居,张太监因年老体迈,身单影只,便想找房妻室。后经媒婆介绍,认识了一个名叫程月贞的妓女。程月贞的母亲提出,如果张太监能够为程月贞支付300两银子的身价,并帮王家偿还所有的债务,就将女儿嫁给他。
张太监答应了王母的要求,程月贞便嫁给了张太监。新婚一年多,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了。清王朝一倒,本来就被嘲笑的太监,更是被处处小看。虽说从宫里面拿出不少东西,但也在没有成气候的。程氏母女见老头没靠了,便决意要走。
主意拿定之后,程月贞母女二人便趁着张太监外出会客之机,悄悄拿着一些金银细软离开了。老婆走了,张太监四处查找寻访,但一直找不到。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程月贞已向法院递交状纸,要求与张太监离婚。
程月贞聘请的律师正是民国第一号律师曹汝霖。曹汝霖在状纸上替程月贞提出了离婚理由有:第一、张静轩身为太监娶妻既伤风化又不人道;第二、张静轩虐待成性,程月贞不堪忍受;第三、张静轩曾经婚娶,置前妻不顾,再娶少妻,构成重婚罪。
开庭时双方唇枪舌剑。张静轩提出离婚可以,但是程月贞必须退还娶她时的三百两银子的身价以及卷走的金银财宝,否则不同意离婚。曹汝霖指出:人身不得为所有权目的物,前清之际,已是厉禁,何况现在已是民国;如果要求程月贞偿还300两身价银,就等于承认人口买卖,而解除婚姻关系,则与身价银无关;原来娶程月贞的身价款没有偿还之理。程月贞所携带的财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她自己的首饰和物品,理应归程月贞所有。
张静轩又称,曾在程月贞出嫁之前代为清偿债务,有字据为证。曹汝霖辩称:张静轩当初为程月贞偿还债务纯属自愿。程月贞因张静轩代为还债,故愿为其使女。王之于张虽负有债务,但以劳动力为还债工具。且张静轩娶程月贞为妻后,夫妻财产并无区别,不论婚前各自财产多寡,婚姻成立之时,财产即为共同所有,张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曹汝霖指出张静轩在进宫当太监前曾经婚娶,现当年所娶之妻仍然健在,并未离异,张太监置前妻不顾而再娶,实属不义。曹汝霖进一步申辩离婚关系到公益之事项,若因钱债之故,而拘束离婚之自由,与共和体制以及民国法律精神相悖。
在庭审中曹汝霖以自由、人道的新词和有伤风化、有失仁义的旧理进行论辩,巧舌如簧。最后审理结果,审判官几乎全盘接受了曹汝霖的意见,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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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吴哥窟,东方最神秘伟大的文明奇迹,在千年之前兴盛,创造了大量惊人的建筑,吴哥的微笑令世人震惊,却在近代沦为森林中的荒芜遗址,为世人所遗忘,为后人所惊叹。
这个曾经达到百万人口的古代帝国,却在忽然之间灭亡于无形,成为东南亚的三等小国,屡屡被邻国所欺负,这个谜团我得到了一个最新解释,并非野史,而是严格的历史著作记载,资料来源为《泰国与柬埔寨史》,作者为泰国历史学家姆·耳·马尼奇·琼赛。
根据《印度支那史》,公元十四世纪,吴哥发生了一次改朝换代。当时有一位园丁,因为善于种植黄瓜,凡是他种的黄瓜都是香甜可口远近闻明,因此国王命令他管理王家瓜园,还赐给他一根长矛,任何擅自闯入王家瓜园偷吃黄瓜者,都可以用这根长矛刺死。
然而,有天晚上国王突然嘴谗了,无法禁止黄瓜美味的诱惑,竟自己偷偷地走进瓜园。天色黑暗之时,园丁没有看清国王的长相,便举起长矛刺死了国王。
照道理犯了如此的大罪,放在中国这个园丁早就该被诛灭九族了。但当时吴哥的贵族们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死去的国王没有太子,便拥立刺死国王的园丁继承王位,从此吴哥换了主人,成为了一个新的王朝,却陷入了长久的混乱,没多久就遭到了新兴的邻国暹罗——也就是今天的泰国的进攻,终于被占领了吴哥,大量人民被屠杀并成为俘虏,吴哥就此成为一座死城。
但园丁的后代们并未丢掉王位,他们迁都到了今天的金边,继续传承他们的王朝,并成为今天柬埔寨王室的祖先。
这就是一根黄瓜引发的血案,历史学家们认为这很可能是一次有预谋的刺杀,园丁与贵族们串通灭亡了老王朝,建立了新的王朝并绵延至今,但伟大的吴哥就此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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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有一次,语文老师骑摩托车闯红灯被抓,交警将他拦下来,扫了语文老师一眼,拿出一张罚款单自言自语地说……闯红灯,没戴头盔,罚50,说着掏出笔就准备开罚单。写到一半突然停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语文老师,然后看看天,把笔咬到嘴里说,这个头盔的盔字怎么写啊?想了想,写了个灰字,感觉不对,划掉,,,又写了个龟字,,,还是感觉不对……
这个时候,语文老师像一个慈爱的母亲,拿过他的笔,写了一个正确的盔。那个交警两眼闪烁着喜悦的亮光,激动不已,握着我语文老师的手说,对,就是这么写。不罚你了,你走吧。
语文老师一头雾水,不过他也没有停留,跨上摩托,惊慌地驶离了这个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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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古时候有个县令在审理一件案件时遇到了难题。明明死者的妻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但是又找不到很有力的证据。特别是死者的尸体没有一处伤痕又没有中毒的迹象。据死者妻子讲丈夫是生病病重死的,县令不相信但也没有办法证明死者妻子撒谎。后来县令回家后将此事发牢骚般的讲给自己的妻子听。妻子听后轻声 说到看一下尸体的头顶。县令恍然大悟马上验尸发现从尸体头上插入一根钢针进入死者颅内。验尸情况和死者妻子所述不符遂将死者妻子打入大牢,经审讯犯妇对谋害老公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于是告破,县令大喜对自己的夫人更是疼爱。一日县令的好朋友兼同僚来家中做客,县令当着宾客的面夸耀自己的夫人如何贤惠如何能干如何帮自己破案的事说了一遍。县令的好朋友脸色一沉,默不作声。傍晚在酒足饭饱之后,朋友和县令单独在书房饮茶。朋友问县令你夫人嫁于你时,还是不是处女。县今答到夫人嫁给我之前嫁过人了,只是她的前夫病故所以改嫁给我。朋友大惊失色大喊一声有问题。于是第二天对县令夫人的前夫开棺验尸,发现果然头顶上插入一根钢针进入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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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库柏劫机案
D.B.库珀(DB Cooper)绝对是全世界最知名的逃犯。1971年11月24日,在一架从波特兰飞往华盛顿的航班上,一名乘客突然递给空乘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的手提包里有一枚炸弹。如果必要的话,我会用到它的。这架飞机已经被我劫持了。”随后,库珀要求了以20美元面额支付的20万美元赎金以及2个降落伞。当赎金支付后,库珀打开波音727飞机的尾部舱门,跳了下去。虽然有6000美元的赎金随后被发现,但没有人知道库珀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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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有一起强奸案,嫌疑人是成年人,被害人未成年,我们提审时问未成年被害人,你是否知道是性行为,她说知道,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excuse me?小学六年级。可悲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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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人海战术破获无头泄密案
事情过去十多年了,应该不算泄密了。说一个部队的事。
那还是2000年前后,一位部队同事去西北某大城市出差,办完事打算退房走人,拉着箱子开了房门,忽然想到再解个手,就把箱子放在房间门廊厕所边上,转身上厕所,出来时,箱子没了。当时就懵了。箱子里面除了随身衣物,还有一份军事文件,机密级。找酒店人员,没办法,酒店连监控都没有(2000年)。只能报案。但是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放在现在好破案,盯好监控,贼就跑不了。但当时酒店安保设施几乎没有。在我们外人看来,抓贼犹如大海捞针。但是,贼最终还是抓住了,只是过程让人匪夷所思。
没办法,我的同事只能报案。他之所以没有选择直接报案,也是因为箱子里那份盖着“机密”二字的文件。因为一旦报案,后面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了。警察来了,看到是一个军人,第一句话就问,箱子里有涉密文件吗?有(因为涉密就不详细说了)。警察一听,报告上级,上级二话不说,直接上报国家AQB(可见文件密级很高)。
我那同事后来受到严厉处分应该和这个案件披露程序有关。因为我们部队领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接到国家AQB电话,说你部谁谁谁丢失物品涉嫌泄密。搞得部队特别被动。
国家AQB会同GAB,给该市局下达命令,限期一周破案!后面的事情就是市局该怎么破这个无头案了。
既然是限期破案,自然雷霆万钧,全市共投入500名警力全力以赴。但是把酒店的人筛了个遍,一点线索没有。最后警察叔叔们只能拿出最笨也是最厉害的手段,全市小偷全体集合,都圈在一个地方,就一条,偷东西的必须招—供!或者是提—供—线—索!
俗话说真流氓假仗义。压力就这么一上,有人扛不住了,提供了一条宝贵线索,说某某小偷与这个酒店前台某人有勾搭,提供作案便利。马上提审前台,去掉啰嗦事,最终供出某某偷了同事的箱子。
但是——这个小偷今天不在这群小偷中!
详细盘问,原来偷箱子的出—差—了!到更北边的一个大城市作业去了。
事不宜迟,马上杀到那个城市,排查,闲话不说,后来在大街上当场按住,生擒活拿。马上押回提审。先别啰嗦别的,就问一件事——那份文件呢!?
小偷也懵了,文件?不清楚啊,当时偷出来觉得那个没用,扔垃圾箱里了!这下可坏菜了。你想啊,垃圾箱,这可是过去两三天了,垃圾箱每天清理,这上哪找去呢?
警察叔叔又用了一个最笨最有效的手段,与前次类似,这次是把全市的拾荒老头老太太集中起来,大家一起回忆,那天谁在这一片活动了,是否看到有份文件,或者谁捡走了,怎么处理的?等等。有个拾荒的模模糊糊但不肯定的说似乎在哪个垃圾箱见过这东西,但是他们一般都是捡瓶子啥的,没注意也没捡走。
警察一听更加头大。这就意味着一种可能了,文件已经在垃圾箱里被垃圾车拉到垃圾处理场了。马上行动,赶赴垃圾处理场。到那里一看,傻眼了,那垃圾山,简直巍峨壮观!怎么办?
现在的警察叔叔只能选择一个最笨但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刨垃圾山,找到文件。但问题是,谁来刨?雇那帮拾荒者?不可能,那可是涉密文件,让他们刨到了,如果瞥见了内容,那就是发生在警察眼前的泄密!没办法,还得人民警察自己干。
然后我们就看到一幕动人的画面,500名警察人手一个小耙子,挥汗如雨,刨着硕大的垃圾山。
最后,终于,把那份文件给刨出来了!这时候应该离案发只有三四天的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成功破案。
案子是破了。但是,结论有些沉重。到底泄没泄密?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因为文件在垃圾箱中以及往垃圾场运输过程中的状态无人知晓,也就无法确定是否泄了密。
那位同事受到严厉处分后,郁郁寡欢,不到两年,转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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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以下是我凭印象的复述,可能有不少瑕疵: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脾气十分炸裂的男子,93年,年轻的时候跟自己的叔叔吵架吵到动了刀,最后连拉架的带自己叔叔,砍得一死四伤。
--我回家抱抱我的儿子我就走了,主人公如是说
说是走,实际上就是跑,这种凭着无知的热血杀了人的都是相似的,跑到天涯海角,跑到化外之地,从此惶惶不可终日,在黑煤矿之类的地方苟且偷生。
主人公也不例外,他跑到了内蒙古,靠打打零工度日,期间结识了一名妇女,两个人生活在了一起,他对这女的关怀备至,钱都给这女的,这女的也不工作,就是给他做做饭。
惶犯都是怕见阳光的,他怀疑自我,听到警笛声会不自觉的颤抖,在这种心理压力下,他找到了可以遣怀的休闲活动,算卦。
可能说渡人难自渡,他算卦的忠实用户也就是他自己,他有一天给自己算了一卦,没想到发现在2015年会有个坎,怎么破呢?通过对卦的解读,他得出了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他是过不去这一坎了。
这种情况下,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姘头的未来,他想的是,没有他的日子,她怎么办。
于是,他想给她找个归宿,他谎称自己得了癌症命不久矣,要给这女人找个男人。经过寻觅,他找到了一个老光棍。
然后,他的她,和老光棍,一见钟情。(原话,体味一下央视这腹黑)
可是主人公心里在咆哮,我他妈还没死呢?然后一方面有一丝不舍,一方面他要考验这个光棍,他说,我成全你们你们得养我。
老光棍和姘头欣然接受(再次原文,欣然接受),三个人睡在了一个炕上。
有一天,晚上,雨,老光棍对这女人说,懒死啊,那屋窗户不关进雨了,去TM 把窗户关了!
主人公心情复杂,这十几二十年我对她这么好,一句重话没说过你就这么对她呼来喝去,以后你能对她好?我有脾气呀!
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主人公确实是个有脾气的,脾气还不小,长话短说,他经过简单的筹备,就把老光棍杀死了。
然后,他逃窜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他果然没有过得去他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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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一个男人急症入院,医院抢救及时,但是没几天男人突然头晕恶心呕吐,最后抢救无效。护士觉得蹊跷,就收集了该男子的呕吐物去化验,验出了某种毒药并报了警,但是家属不依不饶要求医院赔钱,医院不希望闹大只能乖乖掏钱。
然后神奇的后续出现了,死者的儿子和后母打起来了,被警察拘留。拘留期间警察觉得不对劲就审讯了他们两个,儿子承认投毒并声称是受到后母指使,目的是讹诈医院赔钱再两人平分,但是后母拿到钱之后一分都不肯给他,于是就打起来了。
后母自然不会承认,但是儿子拿出了证据,他偷偷的录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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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这里原本是一个小镇,县城迁过去后,土著居民从镇压缩到了城中村里,村里都是一家姓,很团结,简称猪娃村吧,里面黄赌毒一应俱全,猪娃村的村民在外面走路都是横着走的,陆续形成了一个大的黑社会团伙,控制了县城的夜场和台球厅游戏机厅,几乎所有的门店做生意都得向他们交保护费,从小学的大哥,到初中高中的老大,无一例外都是猪娃村的,我从学校回家如果是穿过猪娃村能省很多路,但我是万万不敢走的,类似于今天里约的贫民窟,外人进去被无数异样眼光盯上,不知道啥时候被劫了。
猪娃村从改革开放一直横到了九八年,大洪水,跟邻县交界的一个镇整个被淹了,田地房屋都变成了泽国,政府在县城郊区划了一块地,做好了安置房,把这些人都安置过来,简称狗剩村吧,狗剩村民自古都在江边生活,民风彪悍,宗族观念极强,每年划龙舟都要打死个把人。
这下可好,强龙地头蛇对掐上了,狗剩村作为新居民,一直想挑战猪娃村的地位,两边的小弟经常会有零星的打斗,终于有一次,狗剩村的小弟跑到猪娃村的场子吃霸王餐,被暴打了一顿五花大绑,牵着绳子游街,当时我正好上学亲眼看到,狗剩小弟鼻青脸肿,身上血迹斑斑,钢丝捆着手,样纸很惨。
这下狗剩的头目们脸上挂不住了,伺机报复,第一次械斗爆发,几十个人的样纸,最后战果:狗剩帮派由于水土不服,不占主场优势,吃了亏,死一人。这样事情就越闹越大,两边老大也收不住了,只能应战,一时间县城人心惶惶,猪娃村虽然占了便宜,但也不敢轻敌,一方面把外出打工挖矿的男性全部召回,像我学校的老大都只配当个小小弟,一方面分发武器,砍刀,钢管,就在大街上的五金店里磨刀,磨完还泡尿里。这边狗剩帮吃了亏,一方面召集人马,向同宗求援,然后七八辆大卡车装满了人过来,都是邻县同宗的,不得不说宗族文化也蛮可怕的,这些人都不要养家糊口了啊。
狗剩腰板瞬间变硬了,将近上千人浩浩荡荡直接杀向猪娃村,猪娃村虽然有准备,架不住对方人多,边打边往村里撤,这时候枪响了,猪娃村准备了几杆压箱底的火铳,看对方有了热兵器,狗剩村的大部队顿时就乱了,各自逃命,此役,猪娃村伤数十人,狗剩村被火铳打死两人。这事后,学校为了安全停课。
狗剩帮连续几次吃亏,一帮长老坐不住了,小弟们也是义愤填膺,这样下去都成全县的笑话了,以后在县城怎么混? 高潮来了, 这时候老大们做出来史上最艰难的决定~
对!没错,狗剩村把炮拉出来了,据说还是抗日的土炮,我没见过,应该是这样的吧
不知道藏哪藏这么久,经过一番紧张的安装调试制弹药,二营长表示意大利炮可以用了,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佬有点将信将疑,觉得还是试一试比较好,毕竟县城那么多房子,没轰准把武装部轰了咋办,于是夜里在后山上放了一炮,半个县城都听到了,不过我家住另一边,我没听到。
第二天狗剩们正准备大干一场时,市里调来的武警部队浩浩荡荡开进来了,NND,都半个月了,警察都管不了,政府终于有反应了,当时我还数了下,至少三十辆军卡。
然后抓人,收缴武器,首当其冲的是那门炮销毁,火铳,砍刀,钢管,轰轰烈烈的黑帮大片落下帷幕。
后续:猪娃村被抓了几个领头的,无死刑,集体出钱赔给狗剩村死的几个人家属。然后跟狗剩村划分了势力范围,也有零星的冲突。不过到了现在黑社会处于穷途末路,大家都忙于挣钱,不流行打打杀杀啦,完成原始积累的大佬们忙于洗白搞房地产夜总会,没转型的小混混估计一日三餐都不能保证,就跟飞砂风中转一模一样
后来大学里跟我室友同学说起这事,没有一个人相信,都说我在吹牛逼。。。。 只相信板砖的帝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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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夏洛特市当地的一名律师在购买了稀有昂贵的雪茄后继而给雪茄投买了保险,保险中特意投保了火灾险这一项。
一个月后,这位律师抽完了他的雪茄,便给保险公司提交了保险索赔,声称他的雪茄是在“一系列小型火灾”(“in a series of small fires.”)后失去的。 保险公司接到索赔自然不肯赔偿,声称这很明显就是律师自己把雪茄给抽掉了。
后来律师一纸状纸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出乎意料的,最终法官宣判虽然此单索赔事件确实很扯淡,但是因为保险合同里既然包括了火灾险,又没有明文指出什么类型的火灾(“uacceptable fire") 是不被接受范围内的,根据法律保险公司必须作出赔偿。
为了避免过长的程序和无谓的上诉保险公司当机立断给出了$15000美元的赔偿,律师高高兴兴的拿着钱走了。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么,高潮还在后面。
在律师兑现了赔偿金的支票之后,保险公司立马把律师以24项纵火罪告上了法庭,律师傻眼了。
在保险索赔证明和之前案件的证词下,一切证据确凿。律师最终被以“故意燃烧破坏被保险物品罪”判罚两年的牢狱和$24000美元罚款。 GG
你看看,这个故事多么有警醒性,它告诉我们
吸烟有害健康。
案例二
这案件是以前听来的,具体细节更少,但是可信度还是有的。
美国维吉尼亚州是美国对于色情文化最严厉的州之一,当地的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脱衣舞娘裸体表演的。(马德,不裸体的叫什么脱衣舞对不对。)
据悉,当年法律出台的时候明文规定的是"跳脱衣舞必须穿戴内衣裤。"
后来商家为了维持生意无所不用其极地钻法律漏洞。有一次美国扫黄大队临检一家脱衣舞俱乐部,发现表演的女郎都是全裸的,于是进行执法并将俱乐部老板送上了法庭。
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俱乐部老板获判无罪释放,因为俱乐部里的表演者表演脱衣舞的时候都有在手上抓着内衣裤……
由于法律对于“穿戴”一词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判定把内衣裤穿在手上也属于穿戴。 ^o ^
就这样,脱衣舞俱乐部老板们又过了一段好日子。
直到最后维吉尼亚州的法律才改成了“脱衣舞必须覆盖乳头以及生殖器部位。”才最终杜绝了当地的裸体脱衣舞文化。
我在想,如果穿透明内衣裤算不算“覆盖”。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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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2
清代袁枚的《子不语》里记载着一个由一件红衣引发的未解悬案。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妻薛氏归宁母家返,小叔迎之。路过古墓,树木阴森,薛氏将溲焉。牵所乘驴与小叔,使视之,而挂所衣红布裙于树。溲毕返,裙失所在。归家,与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门入,窗牖宛然,而夫妇有身无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讯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迹。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窥之,红布裙带在外,即其嫂物。掘之,两首具在,并无棺椁。穴甚小,仅容一手。官竟不能谳也。”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的妻子薛氏从娘家省亲回来,她的小叔子去接她。俩人碰头以后,就一起往家走。走着走着路过一片古墓,旁边有一片树林子。这个薛氏想要小便一下,就把自己坐的一条小驴交给了她小叔子让他看着,然后自己就去那古墓边的树林里方便了。当时薛氏穿了一条红布裙子,随手挂在了树上,等方便完了以后,裙子却不见了。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但实在是找不到也没办法,就继续和小叔子一起回家了。
回到家也没有什么异常,张元和薛氏很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都很晚了,这夫妻俩还是没起。张家人觉得很奇怪,就把他们俩的门撞开进去了,一开门见这夫妇俩还在床上躺着,就是脑袋都不见了,而门窗都好好的从里面关着。 张家人报了官,官府的人找不到有用的线索。于是拘捕张元的弟弟询问,张元的弟弟将薛氏丢失一条红裙子的事情给说了出来。于是就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那片古墓。官差在古墓旁边找到一个小洞,洞的内壁非常光滑,好像有东西经常从里面出入一样。薛氏的裙子就在小孔外面放着。顺着小洞往下挖,张元和薛氏的脑袋都在里面,但这坟墓里并没有棺椁。而且奇怪的是,这个小洞只能容一只手能伸进去。官府最终也没能查明此案。
这个密室杀人案件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以讹传讹现在已经不知道了,只是又是红衣又是杀人的总觉得有种莫名的即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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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4, 2025-7-2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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