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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房产避追租 华男恐弄巧成拙

2017-7-9 08:36| 发布者: 大禹| 查看: 3040| 评论: 0

华男王先生日前提前结束曼哈顿一家商铺租约,原本以为与房东口头协议即可,却被房东告上法庭,追讨接下来六年房租,总额高达60万元。经过法庭判决,王先生必须赔偿30多万元房租,他因而将名下价值50万元房产转移给妻子和女儿,申请破产,但律师警告此举会弄巧成拙,再被房东控告虚假转让。

年过60岁的王先生于2003年在曼哈顿租下一家店面做美甲,一开始租约十年,首次租约到期后,王先生与房东续约十年,但是因成本不断上涨,经营难度越来越大,于是在2015年决定将指甲店关闭。王先生在与房东口头协商后,房东表示赔偿一个半月房租,没收两个月押金即可。可没想到王先生照办后,却收到房东律师发出的律师信,要求追讨接下来六年的房租,总额高达60万元。王先生觉得不公拒付后,房东将其告上法庭,审理期间因为担心自己名下一栋50万元的房产因败诉会受牵连,于是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转给妻子和女儿。

不久前,法庭因王先生没有头口协议的证据,于是判决他需要支付30万元租金。王先生本来以为可申请破产,避免支付该笔款项,但律师朱益民表示,因为王先生转移房产不过两年,且在转移中没有任何收益,很可能被房东以虚假转让财产提告,如果被证实,房东可向王先生财产转移的受益方追讨债务。

朱指出,如果王先生没有转移房产,因为房产由他与妻子、女儿共同所有,王先生持有的份额价值不过十来万,且是王先生唯一住宅,按照纽约法律规定可享受追债豁免。但王先生弄巧成拙,导致房产可能因他虚假转让而被最终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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