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绿卡持有人问: 我有绿卡,但还没有入籍。我的问题是关于回美证。我于2004年移民美国,在美国工作了八年。由于健康问题,我在2012年至2013年申请过回美证,回去中国一年半。返美住了一年后,再次申请回美证。2014年打了指纹后,我回到中国。我的家人在2015年3月把回美证转给我,到期日为2017年2月。我的问题是: 1、我应该在2016年底回到美国或者在2017年2月截止日期前返回即可? 2、我是否会遭到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调查? 3、应当如何才不会遇到问题? 答: 1、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你的回美证将于2017年2月底到期。尽管你有回美证,你在美国境外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你应当在2016年底之前返回美国,以确保你这次于在境外的时间少于两年。 2、如果你及时或在两年期限的前几个月返回,你与海关的麻烦会少些。你在入境时是否被详细询问,将取决于不同的海关官员。 3、如有证明能够解释你这次返回中国停留过长时间的理由,以及你与美国的密切关系,如不动产、银行帐户、协会或俱乐部会员身分、驾驶执照或州政府发的身分证、在美报税、 美国信用卡等材料,都对你返美有帮助。 |
GMT-5, 2024-12-21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