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与同伙共谋信用卡诈欺案的第三名被告李键自(Jian Zi Li,姓名皆为音译)15日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认罪,法官念其无犯罪前科、且还需要照顾家中患有残疾的妻子,而将原本需入狱12至18个月的刑期,降低至在家监禁六个月,并需偿还约6万元的不法所得。 根据法庭文件,李键自与同伙陈家豪(Kah Hoe Chan)和吴俊伟(Jun Wei Wu)自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被指利用信用卡诈欺,三人分工合作进行犯罪,除了自制假信用卡并出售牟利外,还用假信用卡消费,对美国国内及国际贸易造成负面影响。2014年11月,吴俊伟和李键自在曼哈顿一家商店获得用来制造假信用卡的顾客信息,2016年5月,李键自和吴俊伟中的一人与联邦调查局的卧底接头、在电话中讨论出售假信用卡的相关事宜。陈家豪个人则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多次在自己工作的餐厅内盗取顾客的信用卡资料,卖给他人来制造假信用卡。 三人于去年6月被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控以「共谋意图诈欺电脑存取装置」(Conspiracy to Commit Access Device Fraud)、「诈欺电脑存取装置」(Access Device Fraud)、「恶性盗窃身分」(Aggravated Identity Theft)三项罪名,陈家豪和吴俊伟在此前皆已认罪。 李键自15日在庭上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说自己对不起妻子和儿女,表示妻子患有残疾,希望能照顾她。律师也向法官求情表示李键自自被捕后一直积极配合调查。法官念他在共谋案中并不是主谋、没有犯罪前科,且需要照顾妻子,最终决定判其在家软禁六个月,刑满后还须接受三年监外看管,并要偿还6万元赃款。 |
GMT-5, 2025-1-1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