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特大分尸案
2005年6月16日,负责沙滩清洁的人员在新加坡加冷河发现一个浸过水的纸箱,打开后竟发现被残忍肢解后的女性的下半身.办案人员在距第一个残尸发现地点约200公尺外的河岸发现一个也浸过水的红色纸箱。里面装着人体从颈项到腰部的上半身残块儿,连着手臂,也被装在绿色透明塑胶袋内。
从尸体被发现到警方破案逮捕嫌犯,仅花了3天时间。但是,一个生命就此被终结,而且手段竟极其残忍——尸体被肢解至少7段!(死者脚板至今未找到)
警方还是通过了死者的指纹确认了身份——22岁中国籍女子刘红梅。警方对刘红梅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在调查刘红梅的上司,也就是与其一直保持暧昧关系的梁少初时,在其家中查获塑胶袋若干,与被发现用来包裹尸体的塑胶袋相同。由此警方判定,此男有重大作案嫌疑。
疑犯起初想要与死者殉情,后来却念头一转,暗想“为什么要同归于尽,只要其中一人死就可以解决银行卡的问题。一个人死好过两个人死,我不想死,我怕死”。便在住处勒死刘红梅,然后用家中的菜刀把刘红梅的尸体肢解成七部分,于当晚将肢解的残块儿分别扔进加冷河和新加坡河内。
他也曾坦言这么做是非常自私的,还说相信自己的精神没有问题,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说:“分尸和弃尸后,我照常去工厂轮值夜班,虽然心知自己犯了大错,但我尝试安慰自己,提醒自己保持冷静、不要让思绪乱了套,不要让别人知道”。
最终,法官裁决被告梁少初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并于2007年11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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