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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遇“套路贷”被迫拍卖百万房产!广州增城警方抓获6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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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10-24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信息未经证实请小心诈骗
如未留电话请小心诈骗
无论何种原因切勿汇款
10月24日,南都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近日,广州增城警方在开展“飓风2019”专项行动中,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抓获团伙成员潘某等6人,扣押相关合同、房产证原件、银行卡等物证一批。
资金周转不畅,向民间财务公司求助
据了解,2018年7月,家住增城的小林因急需用钱周转,便找到做贷款中介的朋友邓某,希望能通过他借30万元周转。邓某了解小林的需求后,介绍他到某民间财务公司贷款。不久后,邓某就带着小林到该公司洽谈。公司业务员潘某表示,30万元可以借,但小林的征信出现过不良记录,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需要和公司老板陈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网签锁定小林的一套房子作为担保,不允许买卖。只要小林按时把钱还清后就可以取消网签,整个过程不会对房产产生影响。
小林急着用钱,而且比较相信自己的朋友邓某,便在财务公司的指引下,到房管局签了合同办理了网签,拿到了30万元的借款。随后双方约定借款期为3个月,每个月还利息,3个月后一次性还本金。
身陷骗局借钱变卖房,百万房产被迫拍卖
到第二个月,小林已经无法偿还借款利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向家人求助。小林家人听后感到非常不安,让小林赶紧到房管局查询,小林这才发现当初自己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以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陈某,远低于市场价。小林家人知道情况后,赶紧联系财务公司商量还款的事宜,商定还本金利息共36万元后就了结此事。
协商好后,财务公司的人却失去了联系,既没有催小林还钱也没有要求其卖房过户。直到今年1月,小林才发现自己被陈某以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为由申请了仲裁,小林被裁决向陈某支付违约金、仲裁费等共计50余万元人民币。小林立即托人找到了陈某,怎料陈某一口咬定那30万元是买小林房子的首付款,并不是借款。今年年中,小林才慢慢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套路贷”诈骗了,才想起报警求助。在此期间,房子也因小林没有执行仲裁而被拍卖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对财务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潘某,而陈某则是该公司的员工,他们策划了一场对小林的骗局。该团伙前期会物色一些需要借款的事主,在借款的过程中以事主征信不良等理由,要求网签锁定事主的一处房产作为担保,而且网签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等事主签好合同拿到钱后不久,就坚称与事主一直谈的是房产买卖,钱是房子的首付款。如果事主不配合过户将房子低价出售,就会以事主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从而骗取高额的违约金。
通过前期大量的侦查,警方已经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抓捕时机已经成熟。2019年9月4日,增城警方在增城区荔城街、黄埔区镇龙镇等地抓获“套路贷”团伙犯罪嫌疑人潘某等6人,同时在该团伙位于荔城街的财务公司扣押大量相关合同、房产证原件、银行卡等物证一批。
经审讯,潘某等犯罪嫌疑人对其合伙诈骗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逮捕,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占有被害人财务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如有资金需求,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据齐全的正规公司,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看清条款,特别是借款时绝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做担保。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在保证人身安全前提下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切莫听从不法分子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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