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20年紐約州對於犯罪事件中的受害者,最高僅補貼500元;在通貨膨脹的影響下,州長霍楚(Kathy Hochul)近日宣布,即日起受害者因個人必需品被盜或損壞申請索賠,最高將可獲得2500元賠償。
該法案從即日起生效,犯罪受害者若因健康、安全或福利必需品,在犯罪事件被盜或損壞,可向州受害者服務辦公室(NYS Office of Victim Services)申請索賠。
電腦、醫療都在內
新法中規定有資格獲賠的個人必需品,包括衣服、鞋子、寢具、移動設備或電腦、以及個人交通工具所必需的安全行駛物品,例如輪胎、兒童汽車座椅或摩托車頭盔等;同時,州府也可以協助更換或維修個人必需品,譬如眼鏡、助聽器和其他醫療設備等。
除了賠償、更換或維修個人必需品外,受害者服務辦公室還補償和報銷符合條件的個人的醫療費用、喪葬費用、搬家費用、安保系統和犯罪現場清理費用等,並為因犯罪事件而失去工資的受害者提供資金支持和其他援助。
20年未變 如今調高
霍楚表示,此番修改是為了跟上通貨膨脹的速度,過去20年中,州法將犯罪受害報銷賠償限制在500元以內,但該金額已經難以滿足生活成本上漲的現況,在提高受害者可申請獲賠金額為2500元後,將可為沒有能力和資源負擔的受害者,提供重要的資助網絡。
10月6日起即適用
州受害者服務辦公室主任克寧(Elizabeth Cronin)表示,犯罪事件往往在幾分鐘之內,改變受害者的一生,甚至其周遭的親朋好友,藉由提高賠償金額及更換或維修這些個人必需品,將可協助受害者減輕負擔和煩惱,更專注於走出傷痛。
增加的上限適用於今年10月6日或之後,向州受害者服務辦公室提交的任何索賠;除了新法規以外,州受害者服務辦公室還支持200多個受害者援助計畫,為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直接服務,包括辯護、緊急避難所、民事法律援助和搬家援助等,詳情可參考:https://ovs.ny.concernce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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