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江太太问:上周末我陪儿子去学校体育馆参加篮球比赛,当时体育馆内人山人海,挤满了学生与家长,我们穿梭在人潮中想找场边的座位,儿子不小心撞到场边的一张桌子,桌上正好有一名家长的苹果笔电,笔电旁还有一杯咖啡,经我儿子一撞咖啡就倒在笔电键盘上。
那名家长立刻暴跳如雷,现场测试笔电后发现无法开机,要求我们立即全额赔偿1000多元;我儿子和先生立刻和对方吵了起来,说对方自己疏忽更大,因为体育馆有规定不得带饮料入场,且现场人潮汹涌,即使不是我儿子撞到、别人也会撞到,更何况他把咖啡放得和笔电这么近,本来就有咖啡翻倒在笔电上的危险。
对方态度恶劣且语气不好,我老公和儿子更不想跟对方和解,我觉得花钱了事,只要儿子不吃官司就好。想请教律师现在应该怎么办?
朱益民律师答:按照妳的说法,对方告妳儿子是没胜算的,因为若体育馆规定饮料不该带进场内,现场人来人往,你老公跟儿子的说法有道理,对方需要为笔电的损坏负责任。
你儿子和对方之间要负责的比率则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当时你儿子撞上时是否完全是他的责任,如果走道很窄,或他先被别人碰到后因惯性作用碰到桌子,或是桌子就在球场边线外不远的距离,毕竟行人不该走入球场内,能走的走道就很狭窄,难免会有碰撞;因此桌子跟球场距离越近,苹果笔电的主人所要负担的责任就越大。
不过在美国“吃官司”并不是光不光彩的问题,跟中国文化中“吃官司”很严重的概念大不相同。在美国民事官司里面,只是原被告双方需要公正的另一方、也就是法院,来帮忙两方做责任判定,并不是不光彩之事。
既然对方态度强硬,应该要鼓励儿子跟对方打官司,说不定法庭判你儿子根本不用赔偿,毕竟儿子怎么撞到、是否确实具有疏忽都留待法官判定,也许他根本无需负担责任。倘若对方态度太过恶劣、接近威胁,你们更应该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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