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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胡兰和董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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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7-05-05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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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没有异议,作为一个炎黄子孙,当然要教育孩子热爱国家和民族。但是,这些年来学校所作的可以称作爱国主义教育么?简直可笑,他们是在打着“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号给孩子们洗脑,唯一的结果就是让孩子们丧失最基本的道德观,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跟“爱国主义”四个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本就是用强制灌输的方法让我们去崇拜那几个“典型民族英雄”,组织我们去看一些歪曲事实并加入很强意识形态的电影。刘胡兰只是其中之一,还有诸如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之流。甚至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用上“每当我碰上了困难,都会想起邱少云在烈火中”云云。
这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一个一个的来说,这些年来学校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都教了孩子们些什么。
一、关于刘胡兰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1947年初因谋杀被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我并不质疑刘胡兰本人为自己的理想而敢于献出生命的高贵品质,也不质疑她视死如归的伟大气节。可以说,我个人很欣赏她的魄力,但这并不代表我认可她的所作所为。
刘胡兰的人物生平记载她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被选为村儿童团长,带领伙伴站岗放哨查路条,侦察敌情,运送武器弹药等。首先,让一个10岁的女孩被招募参与战争,这种行为属于使用娃娃兵,招募者明显违反国际法,有重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嫌疑。你们可以想象:一个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一个民众信息闭塞知识匮乏的年代里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10岁的孩子连基本的社会价值观都还没建立起来,怎么可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她只是一个被洗了脑的可怜小女孩而已。别忘了1942年也是民国31年,我们的国家那时候也是有政府的,而当年的刘胡兰是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可能你们无法想象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是一个什么概念,但其实这对我们并不陌生,就在这最近这几年,看看索马里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刚果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哥伦比亚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多么残酷且悲哀的事情。这有什么好值得宣扬的?有什么值得让我的孩子学习的?10岁的娃娃兵,并且不是为了抵御外族侵略,而是丧生于内斗,这是一个民族的耻辱啊,只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可怜的10岁小女孩洗脑,然后卷入战争,最后害死了她这都不算完,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拿着这份肮脏的耻辱当荣耀,且问:任何一个现代的明事理的父母怎么可能让自己所深爱的孩子被灌输这种肮脏的罪恶理念?这使我不禁恐慌:对我的孩子进行这种洗脑,是不是准备着如果万一战争爆发,我的孩子是不是也要成为同样的牺牲品?
更何况,刘胡兰童年积极参与政治斗争,死的时候也不过十三四岁,那是中华民族8年抗日战争刚刚结束没多久,当时的中国政府的军队在抗日战争中死伤320多万人,元气大伤。而刘胡兰却是反政府军的娃娃兵。导致她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她犯了罪:参与谋杀了一个政府基层行政官员(村长石佩怀),然后被当时地方政府(当时她所在省政府主席为阎锡山)依法处以死刑(死刑判决依据当时《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二章之规定)。可以说:刘胡兰不仅是一个娃娃兵,还是一个杀人犯。当时中国已经是法制国家,法律也已经趋于健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违法参与了谋杀。就算在当时由于民众文化落后法制意识淡薄,但是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可是几千年来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刘胡兰于情于理于法都该死。别拿那个被杀害的村长是贪官污吏是欺压百姓的坏人这种话来欺骗我的孩子,就算是个人渣,刘胡兰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也没有权利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谋杀他。现在社会上贪官污吏更多,更坏,难道学校是要教我的孩子小小年纪去杀掉那些欺压百姓的贪官么?杀的是坏人就不是杀人犯了么?这种教育明显是摧毁和扭曲孩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鄙劣行为,更何况,当时被谋杀的那个基层官员是否真的是坏人我们根本不得而知,也许他本身只是尽忠职守,但因为双方分别代表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而且为什么这些年来的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只说刘胡兰死的是多么悲壮,而把刘胡兰是因为谋杀而被判死刑的起因给隐瞒了?
就算退一万步来讲,由于内战最后的结果是反政府武装所代表的政党获胜了,刘胡兰这个娃娃兵谋杀前政府官员的行为可以算作是革命战争的杀敌,刘胡兰因谋杀被前政府判处死刑可以算作为革命光荣牺牲,可以算烈士。但起码要清楚一点:就算是烈士,也是你们那个政党的烈士。
所以请让刘胡兰远离孩子,谋杀是罪恶,娃娃兵是罪恶,孩子是无辜的,别让这些成年人的罪恶弄脏了他的童年。
二、关于董存瑞
董存瑞,河北省怀来县人,1929年生人,1948年死于内战。
13岁时,少年董存瑞因掩护区委书记(1942年,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躲过侵华日本军队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因为是抵御外族侵略,所以就算年纪小小被卷入战争也是没有办法,毕竟不同民族间战争所引起的仇恨已经完全高于一般道德约束了。况且民族存亡之际,他那时的所作所为的确可以成为小学对我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题材。
但奈何学校该教的不教,关于董存瑞少年时代的英雄事迹只字不提,教给孩子们的却是他在内战中的所谓壮烈牺牲。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内战是什么?内战就是我们中国的两个党派为了各自所代表的那一个人群的政治利益而引起的战争,这两个党派一方是中国自脱离封建社会以来建立起第一个合法的民主政府的党派,因对方属于反政府武装且为实现政治诉求所使用的暴力手段违反当时中国宪法,故称对方为“匪”。而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所在党派代表了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认为当时的合法政府的执政方法已经阻碍了历史进步的潮流,要求其下台,故称对方为“反动派”。但归根结底,都是中国人。无非就是两个政党的权利争夺,两个政党所代表的人群的利益争夺而已。这不同于抵御外族侵略的战争,这是一个为权利和利益而让自己的同胞互相残杀的战争。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这种同胞之间的自相残杀早已为道德所不容。
而董存瑞,正是这么一个人物。在他导致他死亡的那场战斗中,他杀死的是自己的同胞,同样,他也为此而死。我看过微博上一个叫战略兵王发过一段很实在的话,其中有一句这么说:“抗日战争,不是中国的耻辱,国共内战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国耻。淮海大战,是140万中国儿女在自己土地上自相残杀,当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把刺刀恶狠狠的捅进另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胸膛的时候,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爱国主义教育,教育的是爱国,爱中华民族,不是热爱某一个政党,要知道一个国家不是只存在一个党派的,董存瑞的死,来源于我们国家内中华民族的同胞之间的互相残杀,是典型的不爱国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耻辱,把这个当做爱国主义教材灌输给孩子是出于什么用心?如果孩子真的从这里学到了什么,那后果更可怕。因为他会认为,如果以后他觉得现在的政党开始背离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也应该拿起刺刀,投入战争,投入杀戮,哪怕是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只要符合他们大多数人的利益。哪怕他的刺刀刺进的是同样一个中国普通家庭的孩子。
所以我们同样也退一万步讲:像刘胡兰一样,董存瑞是英烈,那只是某一个党派的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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