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耆老董先生多年前在餐馆工作时不幸受伤,至今腰部仍疼痛不已。虽然他已获工伤赔偿,并且案件在2013年就已结案,但因他还是无法工作,并且需要后续治疗费用,所以认为还可继续获得补助,咨询法律人士后才知是“黄粱一梦”。
董先生16日到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求助,今年67岁的他认为,自己受了工伤却没获得应有赔偿。他表示,2012年7月,他在布碌仑一家华裔经营的日餐店做工时,被货架砸到,“头、腰、肩都受了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他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赔偿,并先后获得保险公司寄来的数张赔偿支票,直到2013年3月。
董先生之后因伤势无法再工作,但他认为只要自己不能继续工作,就应获得相应的补助。对此他多次寻找各个律师求助,但均未获解决。
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查看董先生带来的资料后,发现董先生的工伤赔偿案早在2012年12月就有判决,指出董先生已经康复、可以重新工作,于是赔偿截止至2013年3月。依照规定,颈部、腰部在工作中受伤后,工伤保险只会赔偿不能工作的损失,直到医生查看确定伤者已经康复则赔偿截止。
此外,宋大维表示,法庭判决后,董先生有权在60天内上诉,但该判决已出来数年,董先生失去了上诉资格。而董先生如果确实不能工作,原本可向社安局提出伤残补助申请,但董先生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则无法再申请该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