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官员和媒体报导,一名60多岁的日本妇人控告政府,她在15岁时因为如今已被废除的优生保护法,遭到政府强迫绝育。
日本媒体报导,这位未披露名的妇人在被诊断出罹患精神疾病后,1972年被政府强迫绝育手术,当年她只有15岁。
据传这名妇人要求1100万日圆(约新台币295万元)赔偿金,指称日本政府没有提供救济措施,且严重侵害她的基本人权,优生保护法直到1996年才废除。
根据日本律师协会,在恶名昭彰优生保护法规范下,约1万6000人被强制绝育。
厚生劳动大臣加藤胜信(Katsunobu Kato)被问及这起诉讼时拒绝评论,指称还不了解诉讼细节。
德国和瑞典也有类似的优生学法律,两国政府都已向受害者道歉并支付赔偿金。
在日本优生保护法规定下,一些麻疯病患也被迫堕胎,因为政策禁止他们生育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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