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名38岁男子,因性侵3个月大女婴再拍影片,被法庭判4次终身监禁,永不得假释。
2016年警方于这名男子David Vincent Akins Jr.的电脑上发现儿童色情影像,经过调查后发现部分影片乃是「自家制作」,对比男子电脑内的家庭照后,发现其中一名受害人是他的亲戚,第一次被性侵时只有3个月大,检调表示她「人生第一年不断被性侵拍照」。
警方指,Akins非常懂得挑下手对象,通常会选择有幼儿的单亲母亲。而翻查纪录,发现Akins早有前科,他于14岁时因性侵亲妹被判入青少年羁留所,另一个妹妹亦亲证她从3岁就遭哥哥性侵。因此法庭判他永远不能离开监狱,以免再为祸其他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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