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一名9歲腦癱女童楊優璇,去年6月被父親和爺爺推入河中溺亡。昨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女童的爺爺楊世松和父親楊際響故意殺人罪成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及10年6個月。
女童的姑姐楊女士從法院出來後表示,判得太重無法接受,家人目前還未考慮是否上訴。多年來楊優璇都是由嫲嫲單獨撫養,她指嫲嫲剛做完癌症手術,受心情影響身體恢復並不樂觀,不敢想到這件事。
案情透露,楊優璇剛出生就患上肺炎、缺血缺氧性腦病,隨後輾轉多地求醫後,被診斷為中樞性協調障礙、嚴重精神發育遲滯。由於智力低無法自理,甚至不能走路和進食,楊優璇最終被評為智力殘疾二級(即嚴重智障),終生需要看護。
楊際響夫婦因醫治女兒一事吵鬧,最終於2012年離婚,由楊際響取得撫養權,並在翌年交由母親獨力撫養。去年5月,嫲嫲患癌,楊際響擔心母親無力再照顧女兒,將其送到父親楊世松處,詎料遭其拒絕,對方更提出要將孩女扔到河中。未有反對的楊際響最終決定駕車,與楊世松一同將女兒帶至湖熟街道句容河河道處,並將楊優璇推入水中致其溺斃。
法官指被告非因經濟壓力等原因殺人,犯罪動機自私,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且情節惡劣,但考慮到2人認罪,可獲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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