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报住在皇后区可乐娜(Corona)的华裔男子刘雪方(Liu Xuefang,音译),涉嫌一年内多次向未成年人贩售烟草,被警方逮捕三次,移送检方后,目前被控三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B类轻罪,下次上庭时间为10月3日。
根据威彻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检察官办公室10日消息,42岁的刘雪方涉嫌在其经营的约克城高地(Yorktown Heights)Commerce街1925号「坚石烟草商店」(Rocks Smoke Shop)内,分别在去年12月12日、今年6月19日、6月20日及7月9日向未成年人贩售烟草,被当地警方逮捕三次。
法律文件中显示,刘雪方去年被捕后,检方以二级危及未成年人福利的轻罪起诉,后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认一项行为不检(Disorderly Conduct)的违规。
案件结束后,当地警方于今年6月再次接到线报,称刘雪方的店内涉嫌不当交易;约克城警方随即派出卧底警探,发现被告在6月19日与6月20日,连续两日将烟草卖给未成年人,于是警方将其逮捕并移送检方法办,并将下次上庭时间定为7月12日。
之后在警方的调查中,发现刘雪方在原定上庭的前四天、即7月9日,又在其经营的店中将烟草卖给未成年人,因此再度将他逮捕;被告于9月5日在Peekskill镇法院上庭,目前被控三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B类轻罪(Selling Tobacco to a Minor under 18-a B Misdemeanor),案件仍在审前听证阶段,下次上庭时间为10月3日。
根据纽约州「青少年烟草使用预防法案」(Adolescent Tobacco Use Prevention Act, ATUPA), 业者若涉及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出售烟草制品,如电子烟、烟斗、卷烟纸或水烟,须为每项违法行为支付50元的附加费。
「青少年烟草使用预防法案」还规定,若业者为初犯,必须支付300元到1000元的罚款,记两分的违规分;若为累犯,每次将被处以500到1500元的罚款,记两分违规分;若在登记证暂时吊销或撤销期间收到违规书,将被处以2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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