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岁的华裔男子两年前与他人在酒吧发生口角,用长刀将对方捅伤,被警方逮捕后交由检方法办;该案件持续将近两年,被告日前在第二次庭审时突然认下二级企图谋杀、一级袭击与四级持武三项被大陪审团起诉罪名,定于12月4日接受法官拜彻(Richard L. Buchter)量刑。
根据法院文件,徐永杰(Yong Jie Xu,音译)于2017年6月21日凌晨,在位于皇后区法拉盛149街40-03号的Blackhole Cafe内,与另一名华裔男子发生口角,后在肢体冲突中用长刀捅伤受害人的胸部和腹部。
徐永杰被捕后移送检方被控一级攻击(Assault in the First Degree)与二级攻击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和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Criminal Possesion of Weapon in the Fourth Degree),保释金为10万元。
后因受害人伤势过重,大陪审团于2017年10月13日以二级企图谋杀(Attempted Murder in 2nd)、一级袭击罪与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起诉被告。
徐永杰伤人案的庭审于3日开始,但在7日第二次进行庭审时,被告认下二级企图谋杀在内的三项起诉罪名,将于12月4日接受法官的量刑,面临约五年到15年的监禁。
根据警方消息,2017年6月21日凌晨12时15分左右,徐永杰与一名华裔男子在Blackhole Cafe内发生冲突,两人的口角升级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被告先勒住受害者的脖子,后拿出一把长刀,连刺受害人的胸部和腹部各一刀,导致受害者胸部和腹部各有1.5到1.1吋的伤口,受害者的肺部也出现内出血。
现场的监视录像拍下被告刺伤受害人的过程,一位目击者也看到被告行凶的过程;目击者的证词称,被告刺伤受害者后,持一把长刀逃出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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