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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轮奸少女逃过性侵罪法院:受害者昏迷没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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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表于 2019-11-02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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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西班牙5名男子涉嫌于2016年在废弃工厂开趴时,集体轮奸一名14岁少女,巴塞隆纳法院如今竟撤销5人的性侵罪,改用量刑较轻的性虐待判处5嫌10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理由是受害者当时昏迷了没有拒绝。

据《CNN》报导,西班牙法律规定,只有在嫌犯使用暴力或恐吓的情况下,性侵罪才能成立,但该名少女在摄入酒和毒品后失去知觉没有反抗。

巴塞隆纳法院表示,5嫌对未成年受害者的性行为极为激烈,但女孩处于昏迷状态,无法确认她是接受还是反对与被告产生性关系,而且被告也在不使用任何暴力或恐吓下进行性行为,因此此案必须归类为性虐待。

法官除了以较轻的性虐判处5人之外,还宣判当时开趴的另2名男子完全无罪,至于受害者则可获得1.2万欧元(约新台币40.7万元)赔偿。该判决一出让西班牙各界再度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明确规定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都该视为性侵。

事实上,本案与西班牙之前另一起被称为「狼群」的5人轮奸少女案相似,最初「狼群」5人也是被撤销强奸罪并以性虐罪轻判,经过一年的示威活动之后,西班牙最高法院于今年6月终于推翻一、二审判决,以性侵罪判处「狼群」5人需服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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