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能神教会是遭中国当局重点打压、宗教迫害最严重的基督教宗教团体之一。其教会成员被抓捕后,遭当局以各种手段残忍的酷刑施虐,如电击、饿刑、剥夺睡眠。在中国当局以酷刑施虐折磨下,基督徒被逼迫签署放弃信仰的保证书、及供出教会内部资讯。
长期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寒冬》杂志刊文指出,江苏省一名近六旬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表示,今年10月在警察审讯期间遭警方以电棍电击胳膊腋窝、腿部及脚背。当她浑身不住颤抖,痛呼求饶时,警察就用布条勒住口部不让其喊叫,继续施以电击,致使其脚背浮现烧焦状的黑点。
而在河南省全能神教会的一名受害女性基督徒讲述,因宗教信仰遭警方抓捕,被扣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由于信仰,她拒绝配戴写有「罪名」的标志牌,因为认为戴标志牌是对神的亵渎。狱警就命令其他犯人剥光她的衣服加以羞辱。除此之外,狱警也会命令其他犯人对她施虐殴打。
当时她在狱中经历了长达82天的「饿刑」后,每天只有比鸡蛋稍大的馒头,及一小勺菜汤。在营养不良、极为虚弱的状态下,还要进行高强度的体罚,如扎马步、抱头蹲、站军姿、走正步等。而饿刑遗留的伤害是在脱困后仍消瘦虚弱、停经贫血。
重庆市的六旬基督徒转述,去年5月警察审讯时对他的恐吓:「你信全能神就是犯法,不老实(交代)今天就打死你」。他表示,自己被带往一处偏僻荒凉的秘密基地进行为期长达2个多月的审讯,期间遭警察狠扇耳光、以木棍、拳脚痛殴至昏迷,木棍还被打到断裂成数节。
审讯过程的痛苦使他生不如死、意图寻短,警方发现他有意寻短后,将他痛打一顿至昏迷后,再以「老虎凳」刑求折磨他、期间更强迫他观看诋毁全能神教会的宣传影片,不准他合眼,长达三天四夜。
中国刑法第300条规定,参与「邪教」组织即可被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中共将任何发展太快、或被当局视为不服从党意的宗教团体都列为「邪教」,以「合法化」当局的打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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