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街上小孩即将被车撞,大人竟可以冷眼旁观!内地近日就发生这一幕悲剧。
内地网络广传一段短片,片段在上月28日拍摄,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仙桥镇山前村一名幼童,当日上午11时许独自站在马路边,一辆货车倒车时撞倒幼童。影片显示,一名老翁站在附近,目睹车祸发生,但却没有任何反应,过了几秒才向司机招手。但幼童已被货车再辗过,家属发现后把幼童送院。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镇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向山前村村干部了解后,得悉被货车辗过的幼童已经伤重身亡。
据悉,被辗的是一名3岁多的幼童,目击者是一名70多岁收废品的老翁。当时,小童父母在工业区厂房内打工,幼童在厂房门口玩耍。老翁看到车祸后,跑到厂内找小童的父母。肇事司机是山前人,发现小童被辗,司机立即下车救助,目前交警大队在处理此事。
事发后,网民质疑旁观老人是否有责任。内地律师杨文战在个人微博发表评论,认为看到影片的人都认为目击者应提醒一下,或拉走小童,惟现场男子却视若无睹。杨文战估计有几个可能性,包括目击者智力和常识有问题,判断不出孩子会有危险;以为货车倒车能看到小童,会在车祸前停下;知道孩子可能有危险,但事不关己,不愿意管;知道孩子有危险,但出于各种原因希望看到危险发生。
杨文战指,从法律上看,小童家长疏于监护肯定有责任,司机如果在开车未有观察周围情况,也可能会有责任。至于目击者有无责任,主要看他的身份了。如果真的是一个跟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路人,即使是见死不救,也没有法律责任,但会受到道德谴责,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法律上确实没法制裁。
如果目击者是孩子的监护人或者由监护人委托的临时帮助照看孩子的人,在当时是有看管监护责任的,如果放任孩子有危险而不管那就有法律责任了,严重的甚至可能追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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