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布鲁克林)一名女孩因为被一辆校车撞倒而身受重伤,向肇事方提告,经过两周的法庭审议,18日获得布碌仑高等法院判决应获4300万元赔偿。
2017年事发当时,年仅11岁的女孩,正在诺斯丹大道(Nostrand Ave.)与圣约翰路(St. John's Pl.)过马路,却被当地学校「United Lubavitcher Yeshiva」的巴士撞倒。
法院文件指,车祸导致女孩身受重伤,包括股骨两处骨折、骨盆与肋骨多处骨折,以及肺部受损,被送进玛摩利医院(Maimonides Hospital)加护病房住了近一个月。
由于女孩尿道受伤过重,必须接受密集的重建手术;如今女孩已经13岁,必须依靠耻骨上导管(suprapubic catheter)来将膀胱内的尿液排出。
诉讼文件指,拥有肇事车辆并聘雇肇事司机的学校面临民事诉讼;司机布朗斯坦(Shneur Brownstein)违反多项交通法规,包括未礼让行人。
女孩父亲、35岁的父亲卡本(Tyrone Carbon)住在皇冠高地(Crown Heights),他在判决后不久向「纽约每日新闻」(Daily News)透露:「我很高兴我女儿终于获判赔偿,虽然再也无法让她复元到事发前的样子,但这笔金额对她的生活将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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