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27日簽署史上最大緊急紓困法案,美國公民每人可拿1200元救濟金。但美國有龐大的移民群體,據悉,未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s)沒有資格領取救濟金,然而「未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稅法上及移民法上的定義不同,這對於在美國工作且持有社安號,也曾報過稅的H1-B簽證、L1簽證持有者影響較大。
有許多移民維權團體指出,許多移民也是納稅人,站在前線崗位人員不應被排除在外。根據紓困法案釋出的最終文件,這筆救濟金將依照稅法規定走,凡是在報稅年度在美國超過31天、過去三年在美國居住超過183天者,持有社安號又符合收入規定,均是救濟對象。領取這筆救濟金的移民,不算是美國政府的公共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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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師王振邦表示,這項緊急紓困法案救濟對象主要依據稅法規定。是否有報稅、社安號等、是否受扶養人等,都是影響可否領取救濟金的條件。像是H1-B工作簽證者有報稅,算是美國合法的納稅人。在疫情當頭狀況下,政府不僅允許工作簽證持有者遠程工作,現在也可獲領這筆救濟金,金額多寡將視各人收入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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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李新忠表示,紓困法案規定,只要有社安卡號碼且報過稅的美國稅法居民,均有資格領取這筆救濟金。他指出,稅法跟移民法不相同,有些人即使沒有綠卡,但符合美國稅法居民都有資格領取。
會計師施啟祥也指出,這筆救濟金主要針對持有社安號碼、在美報過稅,並根據收入狀況判定是否符合資格。但若是以個人納稅識別號碼(ITIN) 報稅,則無法領取這筆救濟金。
「凡是有繳稅的人照理來說都應該領取這筆補助金」。移民律師蔡玟慧指出,雖然這筆救濟金金額不大,但對於這些不幸受疫情影響的確診者、照顧生病家人者等,多少來說也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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