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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妇遭夫家暴报警 反悔难撤案

2017-1-31 19:50| 发布者: 村长| 查看: 34085| 评论: 0

从福建移民来美一年的林太太日前被丈夫家暴,脖子勒出深深的一道道伤痕,她惊恐之下打电话报警,却在出庭前一天反悔,称两人已私下和好,30日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法律咨询是否可撤案。律师指出,家暴案一旦由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受理,受害者身为证人不可轻易撤案,万一收到检方传票却不出庭,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

林太太30日表示,六个月前刚生孩子的她,与赋闲在家的丈夫为孩子哺乳问题发生争吵,丈夫一时情绪失控对她施暴,用手掌掴她的脸,并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留下深红色掐痕。林太太惊慌之下报警求助,警方赶到时她仍恐慌大哭,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警方当晚逮捕林先生,并拍下林太太脖子处的伤痕留作证据,全案交由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处理。其后家人缴交1500元保释金,林先生获释候审,被控三级攻击(assault)和A级轻罪(misdemeanor),法官并下达保护令禁止他接近太太,31日再出庭。

可林太太事后不希望丈夫吃官司,两人30日在亲友陪伴下咨询,表示两人已私下和好,林太太问“我能撤诉吗?是不是不上庭就能销案?”虽然脖子的伤痕30日仍清晰可见,但她为丈夫担忧,唯恐丈夫要面临牢狱之灾。

律师戴禺表示,警方当晚拍照取证逮捕施暴者,并将证据交由检察官办公室,此案已经进入法庭程序,不能撤案,林太太作为证人将被要求出席作证,如果她不跟检察官合作,检方可能因缺乏主要证人、证据不足而无法继续审理,但如果检方开出传票要求林太太作证,一旦她不出庭就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他建议林家如果担心被告公派律师办案不力,可找私人律师帮忙。此外,戴禺呼吁新移民夫妇要和谐相处,切勿伤害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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