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家长群中转发了一则“心灵鸡汤”文章,她就被老师踢出家长微信群、拉黑微信、手机号码……6日晚6时许,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学校中学部七年级学生家长王女士向记者哭诉自己的遭遇。 而在采访中,班主任王老师也向记者喊冤:“我一个成年人,不会因为那么点小事把她踢出群。至于拉黑微信,这个微信是我个人的,我有资格加谁也有资格不加谁。” 王女士与班主任的聊天截图。 家长群转发“心灵鸡汤”被踢 “我就是在家长群里转发了一则《让花成花让树成树》的文章。我只是想告诉家长们不要给孩子太多压力,让孩子自由发展,并非对老师有意见。但班主任老师觉得这不是正能量的,对她有极大的影响,就把我踢出群,还把我微信拉黑,电话号码也设置成黑名单。”6日晚6时许,刚刚下班的沈阳市民王女士找到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哭诉自己的遭遇。 王女士介绍,上周二,自己在女儿所在的沈阳师范大学沈北附属学校中学部七年级二班的家长微信群里转发了一则类似“心灵鸡汤”的文章,当时群里没有任何反应,可两天后,班主任老师做出了一系列让她无法理解的事情。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11月2日早7时44分,班主任王老师与她的微信聊天记录。 班主任:您好!我们家长群是班主任方便通知大家消息的,请您注意言辞和议论(我不懂您那首诗的意思)!谢谢! 王女士:这是一个数学老师转发的,我也就是转发,没有什么具体意思,是给家长老师互动激励的,没有什么特别指向,是给我们家长自己来看的,互勉只是“心灵鸡汤”。老师您多虑了! 班主任:还以为是什么消息呢,关于孩子在学校一天的日常或者英语系学科学习您可以跟我联系沟通,其他方面请您找相关部门或者领导!既然您不清楚我们家长群的功能,作为班主任我再次提醒您,与孩子或者我工作无关的消息请您慎重发表!谢谢合作!想给谁看请您私聊他们! 王女士:《“小二班”家长群》的标题很明确,这是个家长群,我想和家长们聊,您没看懂可以忽略,谢谢! 8分钟后,王女士被班主任从家长群中移出。 微信、电话被拉黑 王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言语可能刺激到了班主任。于是冷静了一中午后,她给学校教务处朴主任打去电话反映此事,希望朴主任能够从中调解,将自己拉回“小二班”家长群。 当日下午3时59分,班主任发来微信称:“我们家长群是解散了,因为里面有非家长,不是把您自己踢出去了,准备重新建群,还没有时间。” 同时还称:“您这点小事儿都要告领导,会影响我工作,知道吗?”“关于对我有意见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对我不满意可以去找领导。” 王女士则回复:“没有。只是被踢晕了!”回复后,当日双方再无信息交流。 经过考虑,11月3日下午1时57分,王女士决定主动向班主任示好:“王老师,下午好!” 可这条信息并没有发送成功,系统显示“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之后,王女士又先后向班主任发去多条信息,系统同样显示“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后来我用手机给她(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却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打了很多次都是这个提示,朋友告诉我这是被设置黑名单了,我换了一个电话打就打通了。”王女士表示,打通电话后,双方对一些事情依旧争论不下。 班主任称“并非针对家长” 除了提供双方的微信内容,王女士还出示了一份时长为18分49秒钟的电话录音。 王女士介绍,录音中说话的两人,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班主任王老师。 双方提到为什么要把王女士踢出群时,王老师表示“你不是说看不懂可以忽略,所以我就忽略了。” “你发的文章,一切源于老师,怎么对老师有那么大意见?不是正能量的东西,对老师有极大的影响。”王老师在录音中表示,群是自己建的,有权解散。群里之前有非家长,当时是在清理非家长,现在自己也退出了群。 “如果是清理非家长,为什么要第一个把我清理出去?还要把我微信拉黑,把我电话号码拉黑?”王女士哭着说,王老师已经关闭了所有能够沟通的大门,自己和孩子真的很无力。 连线班主任:我有权选择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王女士现场拨打了“小二班”家长群里的一名家长电话。 这位家长证实,班主任王老师确实将王女士移出群聊,之后王老师并没有解散家长群,而是自己退出了群聊,这令很多家长费解。“王老师啥也没跟我们家长交代,就自己退群了,孩子放学回家说:‘老师说家长群解散了。’”这位家长表示。 6日晚8时许,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与王老师取得联系。 记者:王女士是否因为在群里发文章而被您移出家长群? 王老师:我跟她也解释了,家长群是我当时建的,但是这个家长群里不光有家长,还有其他人,我就不想再搞群了,想重新建一下。然后她刚好赶得巧,前一天在里面发生一些其他言论的事。完事我就跟她私聊,这个群到底是什么作用。那个只是微信的,她还跟我通过电话,然后这个期间她还找过我们领导。还有其他的一些事吧,反正跟这个事说有直接关系,它还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它还是有一定关系的。 记者:如果说移出家长群是误会,那么她的微信和电话号也被您拉黑,您怎么解释? 王老师:我可以跟正常家长进行正常沟通,我跟她沟通不明白,她听不懂我说什么,我觉得我个人而言,成年人而言,我有权利不与这种人取得联系。这个微信是个人的联系方式,我有资格加谁,我也有资格不加谁。 记者:对于这件事,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王老师:因为她在指责我的一些事,这都指责在我的身上,而且我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的,我都没有。 上海已出台家长群建设公约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发布《静安区中小学班级微信群建设公约》(下文简称《公约》),已传达至部分学生与师生。 公约规定有: 班级微信群依法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群成员一般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组成,进群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班级微信群内杜绝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无关的内容。杜绝群内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公约还规定,班级微信群仅用于学校发布通知、家校信息沟通交流,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消息、言论。不做聊天使用。 |
GMT-5, 2024-12-2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