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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新州车祸责任比未超51%可拒赔

2017-12-5 09:32| 发布者: 施主| 查看: 6964| 评论: 0

居住在新泽西州的华男廖先生,日前在一设有停车路标的路口转弯时,不幸将一辆直行的摩托车撞倒。摩托车车主向廖先生提出34万元索赔,被拒绝后,索赔金降至15万元。廖先生的保险公司得知此事后,建议他与对方和解,由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赔偿,廖先生自己支付5万元赔偿。但是对此廖先生表示无力支付,4日求助法律人士。

廖先生4日致电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表示,数月前,自己在新泽西州发生了车祸,当时他驾车在一个停车路标的路口停下、准备左转,转弯时对面快速冲出来一辆没有开大灯的摩托车,与之相撞。车祸发生后,对方竟然提出34万元赔偿,虽然最后降至15万元,但是廖先生的保险上限为10万元。对此廖先生的保险公司建议他自己支付额外的赔偿金额。

廖先生表示,自己无力支付该笔赔偿金,对方也有超速等违规行为,才导致车祸发生,理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希望了解是否有别的方式处理。

律师楼案件经理宋表示,事故发生的路口安有停车路标,则意味着廖先生需要停车,对周边的路况进行判断,再通过路口。判断失误导致车祸,确实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新泽西州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时,一方的责任超过51%,另一方才能获得赔偿。因此廖先生可以收集证据后,上庭要求法官对责任比率进行判决。

此外,宋表示,保险公司有责任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廖先生不用答应和解建议,而是要求保险公司帮助自己上庭应诉,除非法官最后判决廖先生的责任比率超过51%,否则他有权拒绝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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