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了《财政部改革币制令》。财政部长孔祥熙发表了宣言,开始实施法币政策。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法币急剧贬值。 1946年3月4日,上海外汇市场正式开放。规定美元电汇1美元合法币2020元,不久,8月19日改为3350元,1947年2月17日再度提高美汇牌价为1.2万元。 1948年6月底,美汇基准价从3.9万元调高至47.4万元,结汇证明书的市价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美汇1元就从37.5万元上升到785万元,上涨了近20倍。1美元兑换785万元民国法币。 1948年8月19日被金圆券替代。1金圆券兑换法币为300万,初时移转证市价1美元为金圆券25元,一个月后升至75元,黑市汇价更高。开始2个月,结汇金额约2000万美元。此后市场对移转证需求减少,外逃资金增加,移转证市价与黑市汇率间出现差价。1949年初,黑市汇率逐日上升,4月移转证的官市汇率1美元可兑20.5万元金圆券,黑市汇率81.388万元。5月27日上海解放,移转证交易市场结束。 新中国成立后,金圆券10万元兑换人民币1元。 |
GMT-5, 2024-11-14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