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洗衣店核发执照法出台后,法拉盛三福大道(Sanford Ave.)洗衣店业者倪秀兰拿不出房屋使用许可证(CO)或不反对通知书(NCO),不能更新明年的营业执照。她说,曾经与房东为了店租对簿公堂,若是无照经营,肯定会被房东逐出,数十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 倪秀兰来自中国福州,原和丈夫在新泽西经营一家餐厅,后于2005年前往纽约法拉盛一栋公寓投资数万元开办洗衣店。她说,夫妻两人一周七天无休,每日从早上7时工作到凌晨12时,开业两年后生意渐佳。她表示,印度裔房东从本来3000元店租涨到1万元,引起夫妇俩不满,告上法庭。法官判决,夫妇二人每月只要付3000元店租,直到2020年。 过去12年倪秀兰一直顺利申请营业执照,但今年出台新规后,她8月前往消费局(DCA)更新执照,因拿不出合适的使用许可证或不反对通知书,申请被拒。 她指出,过去曾申请完工纸(Sign Off),雇用多名工程师画图纸,花费逾4万元。不过,楼宇使用许可证注明为非商业用地,拿不到完工纸。“当初租房的时,房东也没说不能当商业用,楼宇局人说洗衣店只能向公寓居民开放,不能对外营业”。 她说,一旦成为无证经营,定会被房东反告,12年的心血都付之东流,过去跟房东打官司还花了30多万元,若失去收入来源,恐雪上加霜。“和房东合约还有三年,做不做生意都要交钱。” |
GMT-5, 2024-12-2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