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墨西哥的合法移民,因与未成年女友两情相悦欢好,在加州被定罪和面对驱逐;该案在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后,大法官27日就本案听取口头辩论时,似乎同情被告的立场。 美联社说,艾斯基维─金塔诺(Juan Esquivel-Quintana)分别在20岁和21岁时与16岁女友欢好,而加州法律规定如双方年龄相差超过3岁,与任何不满18岁的人性交都违法。 联邦着手把他驱逐出境,可是他宣称根据联邦法和43州的较宽松法律,他的作为并不违法。 本案正赶上川普政府誓言加强执行移民法,包括把触犯任何罪行的人驱逐出境。但是,本案涉及移民法规定不清楚时,法庭应否接受移民官员对涵意含糊的刑法的解释。 一些大法官似乎不愿接受政府对执行刑法的权力。大法官艾莉娜‧凯根(Elena Kagan)说,根据最严格的州法施行移民法似乎不对。她表示本案“就像大学新生与三年级学长约会”。 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说,法庭通常接受联邦机构对他们负责执行的法律的解释,可是他怀疑这种情况是否延伸到刑法。 但是,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说,本案似乎是国会体认各州对性侵害法律规定不同,并让司法部长决定联邦移民法应延伸到何种程度的典型范例。 艾斯基维─金塔诺12岁时随同家人迁居美国,并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他对在加州受到的控罪不予抗辩,获判入狱90天。 他后来搬到密西根州,而联邦政府对他展开驱逐程序。移民官员表示他被判定“性侵害未成年人”,根据移民法应予驱逐,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都表示同意,联邦上诉法庭也确认这种裁决。 但是,被告的律师辩称,为在美国大部分州都合法的行为惩罚他并不公平。 |
GMT-5, 2024-11-14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