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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 华男语带威胁被捕

2017-3-28 08:27| 发布者: 弯弓射大雕| 查看: 15937| 评论: 0

因争吵时口不择言,极易触法,若语出威胁,更可能惹上重罪大麻烦。2010年新泽西州华人留美博士翟田田案前车之鉴还历历在目,日前在蒙特利公园市又有一起华人民众“祸从口出”遭逮捕实例。30岁的罗斯密市华裔青年周远(Yuan Zhou,译音)以言语威胁商场保安及业主,涉嫌恐怖威胁(Terrorist Threats)遭蒙市警方拘捕,面临重罪指控。

蒙市警局队长Steve Coday表示,案件发生在19日(上周日),当天清晨华裔男子周远(Yuan Zhou,译音)在位于蒙市大西洋大道(Atlantic Blvd.)某商场用餐后,因为一些琐事与保安及一名业主发生言语冲突,过程中周远对另外两人语出威胁,内容涉及伤害对方身体或杀害对方类似相关内容,随后周远驱车离开现场。

Coday指出,遭受言语威胁的受害者因担心人身安全,随后向蒙市警局电话报案,并提供嫌犯外貌及车辆信息。警方次日展开调查,于上午10时许在罗斯密市发现嫌疑人,随即以犯罪威胁(Criminal Threats)也叫恐怖威胁(Terrorist Threats)重罪将其拘捕。

队长Steve Coday指出,在美国虽然言论自由,但如果双方在语言冲突中选择过激言辞,可能触犯法律。在加州如果民众使用威胁性语言,内容涉及伤害对方身体或杀害对方的类似言词,将被视为触犯犯罪威胁法,该法条包括重罪及轻罪,此案中周远遭重罪起诉。他提醒民众,无论新移民还是老居民,都应该注意言行举止,尊重美国法律,切莫逞一时之快,口不择言惹上大麻烦。

2010年4月15日在新泽西州就读博士的翟田田,因为与教授发生争执被以恐怖威胁罪逮捕,在异国家乡经历四个月牢狱之灾后,以自动离境权力最终回到中国,事件在当年引起巨大反响。

律师王表示,在美语言威胁触犯刑责,两人语言冲突中,若一方言词明显针对另一方,并涉及要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造成恐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即可被视为威胁罪(PC422)。依据情况,重罪最高可被判三年州立监狱牢刑、罚款1万元;轻罪则面临1000元罚款和最高一年县警局牢刑。而若是言语中威胁方还有携带攻击性或致命武器,量刑也会升高。

她同时指出,华裔社区中最常见言语威胁并非要使用暴力,而是以他人不合法身分作向对方索要金钱补偿。之前就有月子中心产妇、孕妇发生类似案例。有产妇和孕妇到美后因不满月子中心提供服务,拒绝缴纳后续费用,这时,个别月子中心以对方身分不合法为要挟,表示若不缴纳款项就报告移民局等等,这类语言也属于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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