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中国福州来美的戴姓男子日前请房屋仲介找房,提前支付近5000元房租押金,但准备入住前,被仲介告知房屋仍在装修,同时他原本的租处也已退租,进退两难。律师呼吁签定租约一定要留备份,支付押金或房租避免用现金,以支票或汇款方式较有助维权。 约40岁的戴先生带着两个孩子移居纽约,由于人生地不熟,在朋友介绍下,找到一名华裔房产仲介帮助找房。他最后看中一套位于法拉盛三福大道(Sansord Ave)的三居室,决定租下,并且按照对方要求支付2200元房屋押金和2200元一个月租金,以及500元中介费,商量好4月1日入住。 3月28日,戴先生再次联系房屋仲介准备入住,但对方告说因房屋仍在装修,无法让他搬入。随后他与对方多次联系,仲介表示需等到10日左右才能搬入。但他原本暂住的房屋已经到期,担心旧房东会告他延期不搬。房屋仲介前后不一的答复,让他担心上当受骗,担心付的钱打水漂,只得寻找律师求助。 律师朱表示,如果戴先生的房东控告他违约,他可以转而控告房屋仲介。民众在签订房屋租约时,一定要留下备份,以及相关房屋仲介公司与接洽人信息。支付房费时,也不要用现金支付,而应用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邮政汇款等,确保出现任何问题,留下付款凭证。 |
GMT-5, 2024-11-14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