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的华裔林女错信好友李女(化名),借出4万6000元现金,又因碍于情面没让对方写借条,时隔多年仍未追讨回欠款,更因上门讨钱与李女起肢体冲突,而被法官禁止靠近。律师表示,民众借钱应写借据,标明还款期限等,以防钱打水漂。 林女来美多年,2011年结识李女,并在其洗衣店工作一年多,原本关系亲密,更曾与李女哥哥谈过恋爱。2012年8月,李女说经济拮据,无法支付洗衣店水电费等,向林女借钱。林女拿出自己多年存款,并向在中国的朋友借钱,共借给李女4万6000元,但不好意思要李女写借条。她和李兄分手后,李女迟迟没有还钱。 至今林女已先后八次向李女讨欠款,对方一直躲闪,后来还了3万元,再也不肯见林女,甚至电话也不接。林女日前到李女店中要钱,两人情绪激动发生冲突,李女手中剪刀被来回推搡。后来李女报警,两人均收到保护令,不准靠近对方。李女13日并否认借钱。 律师表示,没有借据,林女无法讨回欠款。他提醒民众借钱时,一定要写出有双方姓名、借款金额和偿还日期等细节的借条,如果明知对方有店舖或房产,应提出以此做抵押,防止对方赖帐不还。 |
GMT-5, 2024-12-21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