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地方官审讯的犯人。 被押往监狱的犯人:如上图所示,犯人脖子上系着锁链,如果他不想往前走的话,衙役就会牵动锁链,强迫他前行。 要被审判的犯人:犯人反绑着双手,前面有一个衙役鸣锣开道,以此来吸引民众围观。犯人身后还跟着两个衙役,其中一个衙役手持藤条,确保犯人沿途始终抬起脑袋,犯人的脑袋两侧,分别插着一只红色的小旗子,这使得他更引人注目。 挨板子的犯人:犯人趴在地上,一个衙役跪在他身上,将他紧紧地按住,另外一个衙役用板子抽打他的臀部。 拧耳朵:两个衙役紧紧地抓住犯人,判决要求他们拧犯人的耳朵以示薄惩。这一过程犯人会很疼。 悬吊:犯人被捆绑住双肩与脚踝,悬挂在半空中,非常痛苦。在场的两个衙役隔一段时间就会把一根竹子架在犯人胸前,这样会稍微减轻他的痛苦。 惩罚翻译:在犯人膝关节处放上一根大竹杖,两个衙役分别站在竹杖两端,他们互相靠近,便会增加犯人的痛苦,他们拉开距离,便可减轻犯人的痛苦。如果译者故意把翻译搞错,一经查明,便会被施以这种刑罚。 夹棍:这种恐怖而残忍的刑具并非欧洲天主教国家所特有,它同样适用于中国,目的在于逼迫犯人认罪。 夹手指:把木块放入手指之间,然后拉紧拴在木块上的绳子,这种刑罚主要施用于不守妇道的女性。 石灰灼眼:把少量的生石灰放进棉布包里,紧紧地贴在犯人眼睛上。 被链条拴在一根铁柱上的犯人:犯人的脖子上套着一个大铁环,差不多有肩膀那么宽。他脚上戴着脚镣,一些链条将脚镣和铁环拴在一根铁柱上,铁柱大约比犯人高半码。当犯人移动时,拴在铁柱上的链条会随之滑动。犯人也可以坐在与镣铐相连的小厚木板上。铁柱的顶端拴着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犯人的名字和所犯的罪行。 戴木枷的刑罚:这是一种令罪犯深感耻辱的刑罚。木枷由厚重的木板组合而成,木板中间有个洞,可以容纳犯人的脖子。戴上这个木枷之后,犯人既看不到自己的脚,手也够不到自己的嘴。 关在牢笼里的犯人:这个犯人从脖子到脚脖被一个铁链紧紧拴住,脚脖处还有一根铁链绕着木笼一角的立柱,木笼的进口处有两个可移动的横木。这两个横木被一个穿过一些 U形钉的铁栓固定住,再加一个挂锁防止横木滑动。 笼中有一块厚木板供囚犯坐卧。 拴在一个木筒子上的刑罚:准备一根一人多高、粗大的竹子,竹筒中空,中间可以穿过粗大的铁链子。铁链一端铆在一个桩子上,另一端缠在犯人的脖子上,并用挂锁锁住。犯人双腿之间也拴着铁链。 挑断一个犯人的脚筋:如果犯人试图逃跑,则会被施以图中的刑罚。旁边的桶里放着一种敷在伤口、用来止血的砂浆。据说,这种刑罚近期已经被废除了,立法部门认为寻求自由是人的自然天性,因此,这种刑罚过于严厉了。 严格人身限制:犯人浑身上下捆得结结实实,平躺在床架上,头下枕着一块木头。犯人双手戴着手镣,双腿戴着脚镣,脖子被用链条拴在床柱上,链条上挂着两把锁。 押送一个犯人流放外地:犯人正在衙役的看管下前往流放之地。 被执行死刑的犯人:犯人戴着脚镣,如果他肆意辱骂,煽动大众,嘴巴也会被堵住。他被反绑着双手,背上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他所犯的罪行和对他的判决。如果他不愿往前走,下层衙役就会把他推到行刑处。 绞刑:中国常见的死刑包括绞刑和斩首。前者最为常见,适用于那些犯有第二等重罪的犯人。身份尊贵的人会被绞死,这是一种体面的死法。当一个清朝官员被判处死刑,为了表示皇恩浩荡,皇帝会赐给罪人一束黄绫,令他自缢。 斩首:斩首是令犯人感到最为耻辱的刑罚,只适用于那些政府认定为罪大恶极的罪行。 |
GMT-5, 2024-11-14 11:44